3.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政治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热线工作岗总成绩=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
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择优录取。
5.体检。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6.政审。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7.递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员,可按规定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对于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人员,也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8.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热线工作岗、分析研判岗享受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A类工资待遇并享受月度绩效考核奖励。综合岗A、综合岗B享受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A类工资待遇。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组监督下,由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八、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询问,服从管理。报名材料一经收取概不退还。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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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2024年5月21日
原标题: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qdrcsc.com/news/2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