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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双鸭山饶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2 9:59     浏览量:41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日(拟定);

面试地点:饶河县第一小学。

3.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分方式,时间在15分钟之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降低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五)考核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被确定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到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人员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饶河县“边城聚才”政策27条(试行)》相关待遇。

(一)生活补助

对博士研究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

(二)安家补助

对博士研究生每年给予安家费3万元或享受入住120㎡-130㎡政府安置性住房;对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国家“双一流”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每年给予安家费2万元或享受入住100㎡-110㎡政府安置性住房(上述安家费待遇满10年后均不再享受、安置性住房在饶河工作满10年办理产权手续)。

同时,引进的高学历人才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就医保障、生活服务等各方面福利待遇。

八、其他

(一)本次引进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饶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本引进公告未尽事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69-5627018

附件:1.饶河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2.饶河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原标题:饶河县202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aohe.gov.cn/rh/24387/202405/c07_2033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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