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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公告(2人)

发布时间:2024-05-20 13:52     浏览量:63

 为满足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工作需要,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推进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中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8〕72号)、《兵团工会社会化工作者聘用管理办法》(新兵工发〔2019〕1号)相关规定,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2名。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坚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群众观念较强,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3.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4.服从领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5.从事过党务、劳资、群团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师市级以上工会表彰的应聘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应聘人员总成绩加3分;

  7.在双河市或89团有住房(包括与父母同住)总成绩加3分;

  8.附加项目分数需提供退役军人证书、居住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附加分不叠加。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3.兵团团场连队职工;

  4.在校未毕业大学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第五师双河市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录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下载《2024年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面向师市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477583863@qq.com:《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5月23日。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5月27日以邮件形式回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后,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三)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2.笔试地点: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二楼(双河市人民东路职工服务中心)。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于上午9:50前到达考点,考试正式开始30分钟内仍未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笔试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回复。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数按照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多个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应聘者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当日申请复查,经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工会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个人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需由户口所在地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递补调剂。在拟聘用公示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或不足的情况,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告知拟聘人员。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十)薪酬待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社平工资的60%)与社会保险构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由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自聘用之日起,享受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按《第五师双河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享受带薪休假与工龄工资加薪规定。

  六其他事项

  招聘人员应及时查收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0909—7696636

  报名邮箱:477583863@qq.com。

  举报电话:0909—2296791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岗位表.xls

附件2.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报名表.xls

原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shs.gov.cn/news-show-69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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