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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关于公开招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1 16:57     浏览量:1582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位居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坐拥南北两大校区,南倚大雁塔,北邻渭水滨,建有太白山、梁山、渭水三个教学实习基地,校园面积3348.22亩。学校现有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现有82个本科专业,其中36个专业入选国家“双万计划”一流建设专业,18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现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加坡工程院院士4人,教授、副教授13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65人、硕士生导师1041人。拥有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各类杰出人才逾百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万余人,外国留学生1600余人。已累计向海内外输送优秀毕业生近30万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依托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地矿资源等优势学科领域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是一个在交通运输工程材料领域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在材料表面工程、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等领域实力较强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学院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具有道路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机械工程材料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交通铺面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等5个省部级平台。学院现有教授28人,副教授46人,高级职称教师、实验人员比例占总人数80%以上,形成了“特殊环境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教育部创新团队”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两大创新团队,培养的学生已经成长为交通、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研发等行业的技术领军人才和优秀管理者。学院秉承“弘毅明德,笃学创新”的校训,在材料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工程应用方面开展了前沿热点和前瞻性探索的研究工作,在国内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战略需求,将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取得了一批研究成果,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招聘职位

长安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1名。

二、应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担当作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及高校办学规律,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组织领导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具备带领相关学科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

3.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了解国内外高校相关学科发展情况,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历,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良好声誉。

4.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务(或国外著名高校进入终身系列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重大学术成就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全职在岗工作。

三、聘任程序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长安大学公开招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申请表》(见附件),也可登录:http://hq.chd.edu.cn/xzzx.htm下载。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聘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复印件;

(3)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3.进行公开答辩和考察。

4.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制定落实学院发展战略规划,聘期内建立形成规范的制度体系和学院运行机制,显著提升学院办学实力和影响力。

2.积极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组织学院教师在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推进学科交叉,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申报国家科研平台,承接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在国内外高层次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显著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3.组织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素质的一流人才。

4.健全教师引育机制,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着力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5.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6.除上述职责外,其他院长应该完成的职责。

五、任期与待遇

1.非长安大学事业编制的受聘院长,聘期五年,其中试聘期一年,薪酬待遇面议。

2.具有或取得长安大学事业编制的受聘院长,任期四年,试用期一年,薪酬待遇与校内同类院长相同。

3.符合长安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的,按长安大学高层次人才薪酬标准享受相应待遇。

六、申请及联系方式

申请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zzb@chd.edu.cn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材料学院院长+本人姓名

联系人:刘老师、关老师

联系电话:029-61105077、61105076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尚苑路长安大学北校区组织部

邮政编码:710016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长安大学公开招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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