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因失信正被执行的;
(八)有《毕节市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所列情况之一的。
(九)不符合引进对象、引进条件或引进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
经面试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由织金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程序行文聘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间举报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引进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准备办理引进审批手续相关资料,经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批复备案后,按程序办理录聘用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有申请调动、解除聘用合同、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十一、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由织金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引进信息(如资格审查、公示等内容)都将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人才引进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工作方案由织金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织金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织金县委组织部:0857—7625800
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622412
监督电话:
织金县纪委信访室:0857—7621338
织金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原标题:织金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zzhijin.gov.cn/zwgk/jcxxgk/rsxx/ryzp/202405/t20240523_84675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