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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11:18     浏览量:32
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学校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对符合递补条件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学校纪检监察室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学校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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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23日

原标题: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405/394fd3343dbd429190b6607b5798eb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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