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现服役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纳雍县人民政府网和纳雍县维新镇人民政府公示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维新镇人民政府公示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为准。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25日-2024年06月05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周末除外。
(2)地点:纳雍县公安局维新派出所(联系方式:0857-3680000、0857-3680730)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纳雍县维新镇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警务助理和交通协管员报名信息表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脱贫户、退伍军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被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纳雍县公安局维新派出所会议室。
(四)聘前公示
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维新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的招聘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薪酬待遇
(一)经县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批复后,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补贴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后岗位补贴时间最长不超3年,并签订补贴期限不超3年的承诺书,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公示、聘用审批相关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信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维新镇人民政府商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1.纳雍县维新镇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警务助理协管员岗位表.xlsx
附件2.纳雍县维新镇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警务助理和交通协管员报名信息表.doc
原标题:纳雍县维新镇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警务助理和交通协管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405/t20240524_84682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