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按照学校防疫工作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表按照“石家庄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姓名”发送至sjzxyxgb@126.com.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至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
2.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由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组织部等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学校主页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相关待遇
1.享受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每月800元。
2.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文件要求,参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职称。
3.按照《石家庄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石院党[2019]2号)文件精神,加强辅导员培训,积极选派优秀辅导员参加校外交流学习和研修深造。
联系人:宋羽 联系电话:66617106/13930475822。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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