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核查。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12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6月3日9:00-6月9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6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面试(初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审核结束后,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6月20日9:00起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面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笔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6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面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面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4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考试考核共分3轮进行,依次分别为:初试、面试、笔试。
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综合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师德水准、学业水平、工作能力等。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初试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初试完成后安排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教学及试题答辩,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
面试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告考试总成绩。面试、笔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计算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初试时间拟定于6月22日,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23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者须缴纳笔试费100元)。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考生也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进行查看。
五、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的(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1-85590761。
监督电话:0511-88916342(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0511-89985057(镇江市纪委监委派驻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8916332(镇江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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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zhenjiang.gov.cn/jyj/tzgg/202405/308f18628d594cb58a64d96f92cbfb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