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招聘优秀人才,满足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儋州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需要,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名事业单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及范围
儋州市环境监测站面向全国考核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2)。
实验室仪器分析岗位面向全国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含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附件2);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为1980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六)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七)因从事行业涉及化验分析及野外作业,色盲、色弱者不得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所有信息发布都将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关注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8:00至2021年11月10日12: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470
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相关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9)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儋州市环境监测站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后上传);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招聘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完整填写《个人承诺书》(下载附件3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8)报考实验室仪器分析岗位的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保证明,同时完整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下载附件4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招聘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11月10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11月10日12时后不在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疫情原因可适当延期,具体以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儋州市环境监测站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的《个人承诺书》、《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
(五)组织考核
1.考核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列为面试考核人员。
2.考核方式:采取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以及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并进行综合评分。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面试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注意事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发布通知为准。
(六)体检、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面试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体检时增加相应体检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复检医院,以复查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聘用手续办理及薪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面试、考察、相关人员名单(考核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相关招聘公告,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示。
(二)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
(三)本次招聘工作受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儋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23888256
监督电话:0898-23320035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38761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