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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新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12:02     浏览量:1142

【热门推荐】事业单位招聘网资讯请关注考啦公考官方公众号“考啦公考”。【导读】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决定为所属学校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新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新教师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赣榆教育专题网(http://www.ganyu.gov.cn/gyjy)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分批次组织实施。即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即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和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开考岗位和招聘人数,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

每批次拟开考岗位及报名成功人数,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和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每批次考试结束后,未招满的岗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和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并继续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17:00。

五、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gyjy.wxwx0518.com)。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12686。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8-85019031(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了解审核情况。

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90元(A01—A17岗位报名费即面试费,B01—B05岗位资格复审时还需缴纳90元面试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人事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7号教育局5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申请,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应聘岗位未开考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开考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和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岗位代码A01-A17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科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辅导。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4.注意事项:(1)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之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岗位代码A01—A17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入围资格复审;岗位代码B01—B05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的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复审时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赣榆教育专题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B01—B05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岗位代码A01-A17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B01-B05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及赣榆教育专题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赣榆区人民政府网、赣榆教育专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岗位代码A07-A11、B03-B05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18-86316291。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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