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推荐】事业单位招聘网资讯请关注考啦公考官方公众号“考啦公考”。【导读】根据《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公告》,经研究,对部分空缺职位进行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职位及条件
本次调剂职位共39个,计划调剂录用53人。调剂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公告一致。具体详见附件。
二、调剂条件
自愿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二)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三)未被确定为首次报考职位的面试对象。
三、调剂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1月3日下午14:00时至11月8日中午12:00时(24小时开通报名)。
2.报名要求
本次调剂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调剂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三水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诚信报考,报名网址:http://ksbm.ss.gov.cn:8080/。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报考人员要填写调剂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 以及职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核
招考单位依据报考人员网上提供的资料及时提出是否符合职位调剂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资格审核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调剂职位;未能通过审核的,在11月8日中午12∶00时前可改报其他调剂职位。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8日下午17∶30时。资格审查贯穿调剂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对象按报考人员参加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中确定。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1月20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后期将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报考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机关雇员职位(职位代码:23001至23005)的,通过资格审查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等)。体能测评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内的确定为面试对象。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和考察标准按《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公告》等要求执行。
(五)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报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广大报考者在面试前14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同时,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参加面试时,“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不能参加考试。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要求。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调剂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后请留意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网址:http://zz.ss.gov.cn/)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调剂未尽事宜,按《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公告》等要求执行。
(四)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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