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省/区考 全国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专项常考题集869

发布时间:2022-12-25 10:33     浏览量:7

1、【常识判断】下列诗句反映分子处在不断运动中的是:

A: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B: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C: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D: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分子运动。A选项“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中”,涉及可燃物的燃烧,燃烧属于化学变化;B选项“白毛浮绿水”涉及的是浮力现象,“红掌拨清波”涉及的是作用力和反作用力;C选项“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涉及的是光的反射原理;D选项“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由于分子是在不断的运动的,这是造成诗人在远处闻到梅花香味的主要原因。故本题答案为D。

考题出处:待更新

2、【常识判断】关于人体的一些重要参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低烧指的是体温在39℃以下的发烧

B:高血压患者的收缩压一般不低于140mmHg

C:安静状态下,成人正常心率为每分钟60~100次

D:体重身高指数常被用来衡量身体胖瘦程度

正确答案:A

解析:A项说法错误。人体正常体温腋下平均在36-37℃之间,超出这个范围就是发热,38℃以下是低热,39℃以上是高热。B项说法正确。人正常血压为: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C项说法正确。正常成年人安静时的心率有显著的个体差异,平均在75次/分左右(60-100次/分之间)。心率可因年龄、性别及其它生理情况而不同。初生儿的心率很快,可达130次/分以上。D项说法正确。身体质量指数(BMI)是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肥胖程度和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主要用于统计分析。肥胖程度的判断不能采用体重的绝对值,它天然与身高有关。因此,BMI通过人体体重和身高两个数值获得相对客观的参数,并用这个参数所处范围衡量身体质量。故本题答案为A。

考题出处:待更新

3、【常识判断】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下列最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是:

A:19岁的周某持刀抢劫他人现金10元

B:林某受人胁迫,首次偷窃就盗取了价值400元的食物

C:王某精神病发作,在神志不清时赤手空拳地打伤无辜的路人

D:张某为朋友向他人无息借款5万元作担保,在朋友无法偿还后也未还款

正确答案:A

解析:A项,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周某构成抢劫罪,依法应被判处有期徒刑。
B项,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题干中林某盗窃400元的财物,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要求。而且该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林某受胁迫犯罪,且盗窃金额较小,可能免除处罚。
C项,该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人民法院强制医疗。王某在神志不清时打伤路人,不负刑事责任。
D项所涉为经济纠纷,不属于刑法调整范围。故本题答案为A。

考题出处:待更新

4、【常识判断】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下列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正确的有几项?
①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③在物质文明方面超越西方发达国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目标
④遵循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模式,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基本经验
⑤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A:2项

B:3项

C:4项

D:5项

正确答案:B

解析:①理解正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②理解正确。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
③理解错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由此可见,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目标并不是在物质文明方面超越西方发达国家。
④理解错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我国不走一些国家通过战争、殖民、掠夺等方式实现现代化的老路。因此,“遵循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模式”的理解不正确。
⑤理解正确。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综上所述,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正确的有①②⑤,共3项。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待更新

5、【常识判断】下列文学常识说法错误的是:

A:张衡是汉赋四大家之一

B:唐代的山水田园诗派以王维、孟浩然为代表

C:《西厢记》是著名元曲家郑光祖的作品

D:大闹长坂桥、大闹天宫、大闹野猪林都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中的桥段

正确答案:C

解析:汉赋四大家是司马相如、张衡、扬雄、班固,A项说法正确。唐代的山水田园诗派以王维、孟浩然为代表,继承了魏晋时期陶渊明、谢灵运的风格;唐代边塞诗以高适、岑参为代表,B项说法正确。《西厢记》的作者是王实甫,郑光祖是元曲四大家之一,代表作有《倩女幽魂》,C项说法错误。张飞大闹长坂桥出自《三国演义》第四十二回;孙悟空大闹天空出自《西游记》第五、六、七回;林冲大闹野猪林出自《水浒传》第八回,三本著作都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D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答案为C。

考题出处:待更新

6、【常识判断】下列行为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某教育局向某书店购买了一批教科书

B:甲市人民法院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人依法罚款

C:D市公安局逮捕了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

D:某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没收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设备

正确答案:D

解析: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并实现行政目的的行为。A选项中教育局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B选项中甲市人民法院的行为属于司法行为;C选项中D市公安局的行为属于刑事强制措施;D选项中某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设备行为属于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故本题答案为D。

考题出处:待更新

7、【常识判断】下列关于文学常识的表述,正确的是:

A:李清照是北宋初期著名的女词人

B:“骚体”又称“楚辞体”,得名于屈原的《离骚》

C:崔莺莺、张君瑞是戏剧《桃花扇》中的主要人物

D:《笑》《往事》《白洋淀纪事》均为冰心的代表作

正确答案:B

解析:李清照,号易安居士,汉族,齐州章丘(今山东章丘)人。北宋末年女词人,婉约词派代表,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A选项错误;骚体,古典文学体裁的一种。起于战国时楚国,以大诗人屈原所作《离骚》为代表,并因此而得名。这类作品,富于抒情成分和浪漫气息;篇幅较长,形式也较自由;多用“兮”字以助语势。B选项正确;崔莺莺、张君瑞是戏剧《西厢记》中的主要人物。C选项错误;《白洋淀纪事》是孙犁的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小说,散文选集,曾被评为“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包括作者从1939年到1950年所写的绝大部分短篇小说,散文,特写,通讯等,其中共收录短篇作品近100篇,按时间先后顺序编排,《荷花淀》与《芦花荡》是其中最负盛名的作品。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考题出处:待更新

8、【常识判断】下列关于联合国的说法错误的是:

A: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成立的国际组织

B:《联合国宪章》的签订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

C:联合国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并在世界多地设有办事处

D:联合国官方正式使用的语言为阿拉伯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

正确答案:D

解析:A项正确。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主权国家成立的国际组织。
B项正确。1945年10月24日在美国加州旧金山签订生效的《联合国宪章》标志着联合国正式成立。
C项正确。联合国总部大楼是联合国总部的所在地,位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区东侧。联合国在世界各地设有多个办事处。
D项错误。联合国的工作语言共有6种:汉语、英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与西班牙语。
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2017年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公检法)第10题

9、【常识判断】奥林匹克的旗帜由五种不同颜色的环圈组成,分别代表五大洲,其中黄色代表的是:

A:亚洲

B:欧洲

C:美洲

D:非洲

正确答案:A

解析:奥运的五环,黄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蓝色代表欧洲,红色代表美洲,绿色代表大洋洲。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待更新

10、【常识判断】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A: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B:安徽省人民政府

C:中共合肥市委

D: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D

解析:《宪法》第100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据此,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共有四类: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待更新

PS:考题出处均整理自网友分享的考生回忆版题目内容,数据基于网络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