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介绍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坐落于江西南部、赣江源头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赣州。医院创办于1958年,是江西省唯一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本科医学院——赣南医学院直属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也是赣州市唯一一家省直省管三级甲等医院,江西省第三周期医院评审首批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已成为赣南、闽西、粤北、湘东等地医疗服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目前,医院现有黄金、章贡两大院区,编制床位3000张,2020年度出院人数10余万人次,门急诊人数130余万人次。现有教职员工320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9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500余人,博士90余人、硕士800余人,博士研究生导师9名,硕士研究生生导师85名,拥有一批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
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学装备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单位”、“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全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先进单位”、“江西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江西省省级群众满意医院”、“江西省平安医院”等众多荣誉称号。
医院诊疗设备先进,拥有最新一代达芬奇(Xi)手术机器人1台、高档磁共振仪4台、螺旋CT机6台、DSA、ECT、直线加速器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整体配套齐全,达国内同类医院先进水平。单位注重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现代化、智慧型医院,以HIS、EMR、PACS、LIS、OA系统为主导的高效信息系统,构筑起达国内先进的数字化医院信息平台。
2021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2019年度全国2413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中,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考核得分765分,位居国家监测指标排名第97位,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A+级,区域内最佳。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L1101 | 超声医学科医师岗(1) | 专技岗 | 4 | 医学影像学(100203TK)或临床医学(100201K)专业;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资格;具有两年及以上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L1102 | 超声医学科医师岗(2) | 专技岗 | 4 | 医学影像学(100203TK)或临床医学(100201K)专业;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临床类医师资格证;具有两年及以上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L1103 | 超声医学科医师岗(3) | 专技岗 | 2 | 医学影像学(100203TK)或临床医学(100201K)专业;同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具有省市类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资格;具有两年及以上的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L1104 | 医院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医师岗1 | 专技岗 | 5 | 临床医学(100201K)或预防医学(100401K)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因该岗位工作以应急处置为主,较适合男性。 |
L1105 | 医院感染管理科公共卫生技师岗2 | 专技岗 | 1 | 医学检验技术(101001)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初级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或2021年应届毕业生自报到日起,两年内通过相应考试取得初级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因该岗位工作以应急处置为主,较适合男性。 |
合计 | 16 |
备注:
1.岗位条件中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所有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后,需在两个月内报到并入职,未按时报到并入职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此次录取资格。
4.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所有岗位只面向校外公开招聘,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人员流动按学校规定执行,与校内职工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止,须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相关岗位的资格初审、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流程:
1.医院官网:http://www.gyyfy.com/
2.报名信息二维码(必填)
3.电子简历投递邮箱(必填):gyyfyrsk@163.com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刘老师0797-8687596
2.地址及邮编: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大道128号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七楼),341000(请寄邮政或顺丰快递)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先扫描二维码填报报考信息后再投递电子版简历及相关电子材料,以上两个报名流程缺一不可。
2.简历投递时邮件主题:应聘岗位代码+岗位+姓名+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按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位)证(含本科学历学位)、医师资格证(若有)、护士资格证(若有)、职称证(若有)扫描作为电子附件,压缩发送。
3.考核时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若有)、执业医师执业证(若有)、护士资格证(若有)、职称证(若有)、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一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名者谨慎填报。填报信息信息查询二维码:
5.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需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一)考试类型:招聘考核实行笔试、专业面试、结构化面试考核,其中笔试占总分25%,专业面试占总分25%,结构化面试考核占总分50%,均采用百分制。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自然常识、科技常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江西省情、写作能力、礼仪、时事政治等知识。
2.专业面试: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三)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员超过3:1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和专业面试所占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闱人员(如最后一名入闱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员低于3: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全部参加笔试、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但其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否则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已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证、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二)首次应聘者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复检需自费),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四)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五)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需已参加结构化面试环节)。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择优聘用。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岗位一经聘用,一律不得申请调岗。
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履历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不予聘用。
(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症状)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三)聘用为医师岗位且未参加规培者,需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