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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专项常考题集1284

发布时间:2023-03-04 21:03     浏览量:26

1、【判断推理】五行:木火土金水

A:五经:诗书礼易大学

B:五音:宫商韵征羽

C:五色:青黄赤白绿

D:五味:酸苦甘辛咸

正确答案:D

解析:五行指木火土金水。
A项,五经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B项,五音指宫商角徵羽,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C项,五色指青黄赤白玄,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D项,五味指酸苦甘辛咸,与题干关系一致。
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2015年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21题

2、【判断推理】高原现象:是指学生在学习进程中常会有这样一个阶段,即学习成绩到一定程度时,继续提高的速度减慢,有的人甚至发生停滞不前或倒退的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高原现象的是:

A:高考临近,小郑感到睡眠不足,越来越没有学习的动力了

B:高考模拟考试,小齐都考得很好,他觉得自己学不学都能考上好大学

C:高考三轮复习,小赵感到提高不多,认为复习没用,不愿再看书了

D:高考过后,小韩考得不错,她认为已经超常发挥了

正确答案:C

解析:高原现象定义的关键信息:学习成绩到一定程度时,继续提高的速度减慢,有的人甚至发生停滞不前或倒退的现象。
A项,小郑感到睡眠不足,越来越没有学习动力了,并没有涉及学习成绩的变化情况,不符合定义。
B项,小齐高考模拟考试都考得很好,并没有体现学习成绩提高的速度减慢,甚至停滞不前或倒退,不符合定义。
C项,高考三轮复习,小赵感到提高不多,属于学习成绩到一定程度时,继续提高的速度减慢,符合定义。
D项,小韩考得不错,并没有体现学习成绩提高的速度减慢,甚至停滞不前或倒退,不符合定义。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19年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80题

3、【判断推理】不首先完成摄像技术这门课程,在F省就不会被聘为记者。在F省的师范学院读新闻专业的所有学生毕业前都要完成这门课程。因此该校所有新闻专业的毕业生在F省都能被聘为记者。
以上推断会受到质疑,因为该论述没有指出:

A:所有修完这门课程的人对摄像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是一样的

B:在F省的师范学院读新闻专业的所有修完这门课程的学生都毕业了

C:修完摄像技术这门课程的学生在F省都能被聘为记者

D:F省的师范学院的学生中只有新闻专业的学生有资格修这门课程

正确答案:C

解析:题干第一句话为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其逻辑关系为:不首先完成摄像技术这门课程→在F省不会被聘为记者。后两句则通过否定前件推出否定的后件,是混淆了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错误推理。要使题干推断成立,需保证“完成摄像技术这门课程→在F省会被聘为记者”,即C项。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16年广州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75题

4、【判断推理】利用公民的力量监督政府的服务,既能树立政府服务形象,提升文明档次,也能让普通老百姓真正领会文明的内涵。
如果上述判断是真,以下哪项判断也是真的?

A:利用公民的力量监督政府服务,对政府和公民都是有益的

B:利用公民的力量监督政府服务使政府受害,效果不好

C:利用公民的力量监督政府服务使公民自己累死自己,效果很差

D:利用公民的力量监督政府服务难以达到预定的目标,没有效果

正确答案:A

解析:题干是联言命题,它为真则所有联言肢为真,故利用公民的力量监督政府的服务对政府和公民都有益。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待更新

5、【判断推理】定义:
①送别诗:指抒发诗人离别之情的诗歌。
②田园诗:指歌咏田园生活的诗歌。
③咏史诗:指以历史题材为咏写对象的诗歌。
典型例证:
(1)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李白《赠汪伦》
(2)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陶渊明《归园田居之三》
(3)折戟沉沙铁未销,自将磨洗认前朝。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
——杜牧《赤壁》
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题干定义,(1)是送别诗;(2)是田园诗;(3)是咏史诗。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待更新

6、【判断推理】血缘关系是以血统或生理的联系为基础形成的人际关系;或者是指在婚姻和血缘基础上形成的人际关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人际关系中属于血缘关系的是:

A:张三出差外地,巧遇家乡来的一个堂叔

B:某高校中文系88级同学毕业后第一次聚会

C:小张被公司派往日本学习,在东京遇到了多年前的一个老朋友

D:京剧《红灯记》里,李铁梅唱道:“我家的表叔数不清……虽说是亲人又不相认……可他比亲人还要亲。”

正确答案:A

解析:血缘关系必须满足:①以血统或生理的联系为基础,或者②以婚姻和血缘为基础。
A项,张三和其堂叔的关系,符合血缘关系的定义要点。
B项,某高校中文系88级的同学是同学关系,不符合要点①②。
C项,小张遇到的是老朋友,不符合要点①和②,不属于血缘关系。
D项,唱段中的表叔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属于志同道合的人,也不符合①②。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2010年江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66题

7、【判断推理】某大学举办国际会议,在其中一场圆桌会议中,有多个国家的五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为了使他们能够顺利沟通,组委会事先了解的情况如下:甲是德国人,还会说法语;乙是中国人,还会说英语;丙是英国人,还会说法语;丁是法国人,还会说日语;戊是中国人,还会说德语。
那么组委会应按照(       )安排座位。

A:甲丙戊乙丁

B:甲丁丙乙戊

C:甲乙丙丁戊

D:甲丙丁戊乙

正确答案:B

解析:由题干可知,丁是法国人,会说日语,然而除了他没有人会日语,要使相邻的专家都能顺利沟通,必须满足丁两侧的专家都要会法语,会法语的是甲和丙,即丁在甲和丙中间,只有B项符合,代入其他条件也都满足。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待更新

8、【判断推理】

均衡化的国家治理价值目标结构指引下的农地制度设置能够强化农业要素供给。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是强化农业要素供给,因此,国家治理价值目标的均衡化有利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下选项的逻辑推理结构与题干最为相似的是:


A:

传统中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科学,它的认识论本身就是审美化的。因此中国美学研究不能执守西方现代科学为美学划定的边界


B:

方言体系保存越完整的地方,往往宗族性就越强大,地方文化也越发相对闭合。因此,地方文化相对闭合的地方,方言体系往往能够完整保存


C:

产业结构的转型给人们的职业流动创造了机会,职业流动有利于劳动者获得丰厚的劳动报酬。因此,产业结构的转型有利于人们获得丰厚的劳动报酬


D: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宜居程度也随之有了巨大提升。因此,城市宜居程度的普遍提高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大成果


正确答案:C

解析:

题干推理结构:A(均衡化的国家治理价值目标结构指引下的农地制度设置)⇒B(强化农业要素供给),B⇒C(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此A⇒C。

A项的推理结构:A(传统中国的认识论)⇒B(审美化的),因此,C(中国美学研究)⇒非D(执守西方现代科学为美学划定的边界)。与题干推理结构不相似。

B项的推理结构:A(方言体系保存完整)⇒B(宗族性强大)且C(地方文化相对闭合),因此C⇒A。与题干推理结构不相似。

C项的推理结构:A(产业结构的转型)⇒B(职业流动),B⇒C(劳动者获得丰厚的劳动报酬),因此,A⇒C。与题干推理结构相似。

D项的推理结构:A(改革开放)⇒B(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且C(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宜居程度提升),因此,C⇒A。与题干推理结构不相似。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21年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县级试卷-考友回忆版第72题

9、【判断推理】在一次聚会上,甲喜欢吃川菜,乙喜欢吃的都是川菜,丙喜欢吃所有川菜。锅包肉不是川菜,但是麻婆豆腐是川菜。
根据上述条件推知,下列一定为真的是:

A:甲喜欢吃麻婆豆腐

B:丙不喜欢吃锅包肉

C:乙不喜欢吃锅包肉

D:乙喜欢吃麻婆豆腐

正确答案:C

解析:A项,甲喜欢吃川菜,但是无法推出甲喜欢吃所有的川菜,所以甲不一定喜欢吃麻婆豆腐。
B项,丙喜欢吃所有的川菜,但是无法推出丙不喜欢吃其他品种的菜,所以无法推出丙不喜欢吃锅包肉。
C项,乙喜欢吃的都是川菜,可以推出乙不喜欢吃其他品种的菜,锅包肉不是川菜,所以乙不喜欢吃锅包肉,该项正确。
D项,乙喜欢吃的都是川菜,但是无法推出乙喜欢吃所有的川菜,所以乙不一定喜欢吃麻婆豆腐。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19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甲)第77题,2019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乙)第78题

10、【判断推理】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一项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A:甲、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甲的儿子一旦结婚需要布置新房时,就终止合同

B:甲对乙说:“如果我儿子考上名牌大学,我一定请你吃饭。”

C:甲与乙签订夏粮买卖合同,约定11月中旬生效

D:甲与乙约定:如果甲晚上帮乙一起去打乙的仇人,乙就付给甲1000元钱

正确答案:A

解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要点:①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②民事法律行为。
A项,甲、乙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在甲的儿子结婚需要布置新房时终止,是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定义。
B项,甲、乙约定在甲的儿子考上名牌大学时甲请乙吃饭,但吃饭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要点②。
C项,甲、乙签订的夏粮买卖合同在11月中旬生效,11月中旬是期限而不是条件,不符合要点①。
D项,甲、乙约定甲帮乙打人,乙付给甲1000元,其中打人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要点②。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201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71题

PS:考题出处均整理自网友分享的考生回忆版题目内容,数据基于网络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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