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前身是山西省轻工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9年更名为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独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20年3月更名为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秉承“立德、强技、笃学、致远”校训,60余年来,先后为社会培养了8万多名技术技能型人才。一大批行业领军人物、技术骨干从这里脱颖而出,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根据学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博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1月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七)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投递至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学历学位)。
学院人力资源部邮箱:sxtdrsc@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的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扫描件。
(4)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等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学术荣誉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准备材料、注意事项、疫情防控要求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学院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考核。学院根据招聘考核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加强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电话等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咨询、报名。严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考核工作。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徐老师 路老师 屈老师
咨询电话:0351-2286343
监督电话:0351-228632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