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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政企直通车”平台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9:11     浏览量:1069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企直通车”的重要部署,我局按要求开展福州市“政企直通车”平台建设。因工作需要,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福州市“政企直通车”平台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对接省级和县级“政企直通车”平台日常各项工作;负责市级“政企直通车”平台的日常各项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优先);

3.熟练掌握word、PPT、excel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后出生);

5.保证至少2年服务时限。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待遇约3000元/月(包干),试用期两个月,工作地点(暂定):仓山区东部办公区5号楼,工作时间同市直机关工作时间。正式聘用后待遇约3800元/月(包干),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可适时调整工资薪酬,带薪休假、学习培训等福利。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邮箱:2443149372@qq.com,咨询电话:83258367。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11月14日。

3.报名材料:下载填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扫描件。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4.资料审核通过后,专人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5.面试采用面谈方式,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

6.面试后,拟聘人员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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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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