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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专项常考题集合1415

发布时间:2023-03-25 11:13     浏览量:7

1、【常识判断】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正确答案:B

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通常情况下是一个原告对应一个被告,但有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有两人或两人以上,这种情况称为共同诉讼。在共同诉讼中,共同起诉或共同应诉的人就叫做共同诉讼人。
本题的A项显然是错误的。C项实际上说的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及其诉讼代理人,D项混淆了概念之间的关系。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待更新

2、【常识判断】下列说法中有明显科学性错误的是:

A:某化肥含磷元素,可以促进幼苗的生长发育

B:某洗衣粉含能高效分解油污的蛋白酶,洗涤效果佳

C:某酸奶含乳酸菌,适量饮用有益于人体健康

D:某药品含抗生素可以治疗细菌性感冒

正确答案:B

解析:植物的生长需要水和无机盐,含氮的无机盐能促进细胞分裂和生长,使枝繁叶茂;含磷的无机盐能促进幼苗的发育和花的开放,使果实种子提早成熟;含钾的无机盐能使植物茎杆健壮,促使淀粉的形成和运输,选项A说法正确。蛋白酶只能分解蛋白质,不能分解油污,选项B说法错误。适量饮用乳酸菌,有利于维持肠道健康及肠道菌群的平衡状态,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肠道消化,减轻肠道负担,选项C说法正确;抗生素只对细菌性感冒有用,而对于病毒性感冒,抗菌药物起不了作用,选项D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

考题出处:待更新

3、【常识判断】下列少数民族政权及其创建者之间对应关系完全正确的一组是:

A:鲜卑族—前秦—拓跋珪

B:契丹族—辽—耶律阿保机

C:蒙古族—元—成吉思汗

D:女真族—后金—皇太极

正确答案:B

解析:公元907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统一契丹各部,国号“契丹”。947年辽太宗耶律德光在开封称帝,定国号为“辽”,B项正确。A项应该为鲜卑—北魏—拓跋珪;C应该为蒙古族—元朝—忽必烈;D应该为女真族—后金—努尔哈赤。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待更新

4、【常识判断】小张与小刘系夫妻,婚后小张患精神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小刘准备离婚。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小刘是小张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但其不能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小张的诉讼代理人

B:小张的父亲作为小张的诉讼代理人参加离婚诉讼后,可以根据小张与小刘感情破裂的实际情况,代替小张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

C:小张的父亲作为小张的诉讼代理人,如果不能到庭,法院不能判决准予离婚

D:如果小刘愿意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与小张协议离婚

正确答案:A

解析:A选项正确。离婚诉讼中,配偶(正常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除了配偶外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
B选项错误。诉讼代理人不能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因为法律赋予公民以婚姻自主权,由公民自主决定婚姻问题,他人不能替代。B项中,小张的父亲不能代替小张作出意思表示,是否离婚只能由法院根据婚姻状况及感情破裂程度,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
C选项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C项中,“法院不能判决”的表述错误。
D选项错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进行,而不能协议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D项中,“可以与小张协议离婚”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2017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35题

5、【常识判断】

某小区业主郑某将一公共车位装上地锁,据为己有。业主黄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此情况,但物业公司未做处理。某日,黄某5岁的女儿在楼下玩耍时被该地锁绊倒受伤,花去5000余元医药费。关于本案的损失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私装地锁,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B:物业公司怠于管理,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C:郑某和物业公司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黄某未尽监护责任,应与郑某、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解析:A、B两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郑某无权将公共车位装上地锁据为己有,该物业公司有义务处理郑某私装的地锁以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郑某私装地锁的行为和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均不能单独导致黄某女儿受伤结果的发生,而是两者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因此郑某和物业公司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题中,并未看出黄某未尽监护责任。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21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B类-考友回忆版第10题

6、【常识判断】下列关于甲骨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骨文又称卜辞

B:甲骨文反映了商王的活动

C:甲骨文是中国汉字的萌芽

D:甲骨文主要发现于河南安阳

正确答案:C

解析:汉字形成系统的文字是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朝。考古证实,在商朝早期,中国文明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其主要特征之一就是甲骨文的出现。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古老文字。在商代,国王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占卜,甲骨就是占卜时的用具。
甲骨文是中国的一种古代文字,被认为是现代汉字的早期形式,有时候也被认为是汉字的书体之一,也是现存中国最古老的一种成熟文字。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待更新

7、【常识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下最能体现这一理念的是:

A:精准扶贫

B:共建“一带一路”

C:实行“河长制”

D: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正确答案:C

解析:A、B、D三项错误。题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是和生态环保相关的。A项“精准扶贫”强调“扶贫”,B项“一带一路”强调开放型经济发展,D项强调“知识产权”,三者均与生态环境无关。C项正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实行“河长制”与生态环境有关。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19年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乡镇)第73题,2019年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县级)第71题

8、【常识判断】下列诗句与描写的城市对应正确的是:

A: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苏州

B: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南京

C:锦城满目是烟花,处处红楼卖酒家——成都

D: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杭州

正确答案:C

解析:“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这句诗出自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吴宫指的是:三国时孙吴曾于金陵(今南京)建都筑宫。晋代:指东晋,南渡后也建都于金陵(今南京)。衣冠:指的是东晋文学家郭璞的衣冠冢,现今仍在南京玄武湖公园内。A项说法错误。韩愈的“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皇都”指长安。B项说法错误。“锦城满目是烟花,处处红楼卖酒家”出自宋代汪元量的《成都》。C项说法正确。“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出自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钱塘湖春行》,钱塘湖即杭州西湖。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D。

考题出处:待更新

9、【常识判断】紧缩性财政政策的功能在于:

A: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B:控制社会总需求的增长

C:增加财政收入

D:减少财政支出

正确答案:B

解析:紧缩性财政政策是宏观财政政策的类型之一,是指通过增加财政收入或减少财政支出以抑制社会总需求增长的政策。C、D两项属于调节手段;A项则是实施不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14年深圳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8题

10、【常识判断】解决我国水资源季节变化大的措施是:

A:防止水污染

B:兴建水库

C:跨流域调水

D:节约水

正确答案:B

解析:我国的气候主要是以季风气候为主,季节性降水明显,春夏多,秋冬少。兴修水库,可以在多雨季节把雨收集起来,在干旱少雨的季节再开放水库利用雨水,这样能够解决水资源季节变化大的问题。跨流域调水是解决我国水资源地域分布不均的重大举措。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待更新

PS:考题出处均整理自网友分享的考生回忆版题目内容,数据基于网络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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