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纪录;
2.身体健康、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热情;
3.35周岁以下,驻乡镇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驻乡镇放宽至高中(中职)学历以上,专业详见附件1;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及办公自动化设备;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7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岗位五至岗位七需考核实际操作能力)、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应聘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须持相关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报名,通过考核后择优录用。
1.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三楼办公室(防城区防港路164号),联系电话:0770—3252703。
4.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面谈方式(岗位五至岗位七增加考核实际操作能力,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6.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对录用人员统一管理,按工作需要调配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岗位一至岗位四工资待遇大专学历2200元/月、本科学历2300元/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单位部分由招聘单位负责;岗位五至岗位七工资待遇大专学历4283元/月,本科学历4368元/月,硕士学历4953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单位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防城港市防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