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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专项常考题集1872

发布时间:2023-06-03 18:08     浏览量:24

1、【常识判断】面对灾害,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强烈破坏性地震发生时,在低楼层的人应跳楼逃生

B:火灾发生时浓烟弥漫,应尽量采取低姿势爬行逃生

C:雷电交加时,在空旷的野外应尽量站在高处

D:刮大风时,应尽量将机动车辆停靠在高楼和大树下方

正确答案:B

解析:遇到强烈破坏性的地震,一定不能跳楼,不能夺窗而逃,而应保持镇静,就地避震。故A选项错误。在火场中浓烟将弥漫整个空间,由于热空气的上升作用,大量的浓烟将漂浮在上层,因此在火场中离地面30公分以下的地方应还有空气存在,愈靠近地面空气愈新鲜,因此在烟中避难时尽量采取低姿势爬行。故B选项正确。雷电交加时,在空旷的野外应当尽量寻找低凹地藏身,或者立即下蹲,双手并拢,双臂抱膝,头部下俯,尽量降低身体的高度。故C选项错误。刮大风时,应当将机动车辆停靠在空旷的地方,以防止坠物或树枝被折断而造成的损失。故D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选B。

考题出处:待更新

2、【常识判断】下列文学常识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第一部叙事详备的编年史是《左传》

B:中国第一个小说批评家是金圣叹

C:荆轲出现在《史记》中的《刺客列传》

D:《范进中举》出自于《拍案惊奇》

正确答案:D

解析:《范进中举》是清代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长篇讽刺小说《儒林外史》中的故事情节,D项说法错误。其余选项说法均正确。故本题答案为D。

考题出处:待更新

3、【常识判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细胞工程技术可以用于生产动物疫苗

B:目前人们采用生物克隆技术培育“试管婴儿”

C:人们可以使用基因工程技术培育抗虫棉新品种

D:使用蛋白质技术可以改造胰岛素,制造新型药物

正确答案:B

解析:试管婴儿是人的精子和卵子在体外受精,然后移植到女子体内发育成的婴儿,仍是有性生殖。克隆技术是利用生物技术由无性生殖产生与原个体有完全相同基因组之后代的技术。B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B。

考题出处:待更新

4、【常识判断】下列情形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A:李女士送修电动车,后拒不支付修车费,店老板遂留置电动车

B:小张向老刘借款6000元,并将祖传玉镯交与老刘,二人约定三年内还钱取镯,否则老刘有权变卖玉镯获偿

C:某银行向购房人王先生发放了一笔按揭贷款,贷款期限25年

D: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拍卖会上拍得一块土地,用于日后的商业开发

正确答案:D

解析:A项属于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该条确立了留置权这种担保物权的种类。留置权是是指债权人因合法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李女士送修电动车与店老板成立加工承揽法律关系,电动车与维修费用同处于该加工承揽法律关系中;因为维修李女士的电动车,店老板合法占有该电动车;且李女士拒不支付维修费。此时店老板即可对李女士的电动车依法留置。按照分类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
B项属于担保物权中的质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该条确立了动产质权这种担保物权的种类。动产质权是指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质权显著特点之一是对动产的”占有“性,题干中,小张将玉镯交给老刘,老刘对玉镯”占有“,并约定到期老刘享有变卖玉镯的权利,符合质权的特征。按照分类动产质权属于担保物权。
C项属于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按揭买房中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有购房者与房屋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还有开发商与银行之间保证合同关系与回购关系等。就其中的按揭贷款而言,在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形成了向第三人履行(开发商)的借款合同关系和房屋抵押合同关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该条确立一般抵押权这种担保物权类型。
D项属于用益物权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某公司为了日后的商业开发通过拍卖形式获得了某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综上所述A、B、C三项均属于担保物权。D项属于用益物权。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2018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市地级)第6题

5、【常识判断】下列湖泊及其成因对应错误的是:

A:云南滇池——构造湖

B:新疆天池——冰川湖

C:杭州西湖——河成湖

D:敦煌月牙湖——风成湖

正确答案:C

解析:A项对应正确,云南滇池是地震断层陷落型湖泊,属于构造湖。构造湖是指在地壳内力作用形成的构造盆地上经储水而形成的湖泊,如洱海、青海湖。
B项对应正确,新疆天池是一座200余万年以前第四纪大冰川活动中形成的高山冰啧湖,属于冰川湖。冰川湖是由冰川挖蚀形成的坑洼和冰碛物堵塞冰川槽谷积水而成的湖泊。
C项对应错误,杭州西湖属于海成湖,海成湖是由于泥沙沉积使得部分海湾与海洋分割而成。河成湖是由于河流摆动和改道而形成的湖泊,如鄱阳湖、太湖、洞庭湖。
D项对应正确,敦煌月牙湖一般认为是风成湖,即原始风蚀洼地随风蚀作用的加剧,当达到潜水面深度时,在新月形沙丘内湾形成泉湖。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15年山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44题,2015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39题

6、【常识判断】下列关于十大名曲的说法,正确的是:

A:《高山流水》是一首琵琶曲

B:《夕阳箫鼓》相传为蔡文姬所作

C:《春江花月夜》是根据同名唐诗改编而来的

D:《十面埋伏》演绎了楚汉战争垓下决战的情景

正确答案:D

解析:A项说法错误。《高山流水》是中国古琴曲,十大名曲之一。其曲名及内容,取自《列子·汤问》所记载的俞伯牙与钟子期的故事。
B、C两项说法错误。《夕阳箫鼓》是琵琶大曲,该曲是一首抒情写意的文曲,作者不详,旋律雅致优美。1923年,上海大同乐会的柳尧章将《夕阳箫鼓》改编为丝竹合奏曲,取名为《春江花月夜》。《胡笳十八拍》相传为蔡文姬所作。
D项说法正确。《十面埋伏》是琵琶曲,演绎了楚汉战争垓下决战的情景,其乐曲震撼人心,很清晰地表现出了当时项羽被大军包围之后走投无路的场景。
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兵团)第11题

7、【常识判断】下列革命根据地和主要创立者对应错误的是:

A:海陆丰根据地——彭湃

B:湘鄂西根据地——方志敏

C:陕甘边根据地——刘志丹、习仲勋

D:左右江根据地——邓小平、张云逸

正确答案:B

解析:A项对应正确,1927年广东海陆丰农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行的武装起义,在彭湃领导下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开辟了海陆丰革命根据地。
B项对应错误,1928年初,贺龙、周逸群到湘鄂西,领导土地革命,先后开辟了湘鄂边和洪湖两个革命根据地。1930年,红二军团成立,湘鄂边和洪湖两个根据地连成一片,发展成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方志敏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赣东北和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人。
C项对应正确,陕甘边革命根据地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由中共陕西省委和陕甘边特委领导,刘志丹、习仲勋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带领红二十六军和陕甘边人民,历经艰难曲折而逐步建立和发展的重要根据地。
 D项对应正确,邓小平、张云逸、李明瑞、韦拔群等领导的百色、龙州起义,在广西西部左江、右江和红水河流域创建了左右江革命根据地,推动了广西革命斗争走向高潮。
故本题答案为B。

考题出处:2015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34题

8、【常识判断】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羽绒衣。
下列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明显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得的各种奖牌

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

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

正确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产品,却在广告上标明“厂家直销”,属于在明知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待更新

9、【常识判断】具有多媒体功能的微型计算机系统中,常用的CD-ROM是:

A:只读型光盘

B:半导体只读存储器

C:只读型硬盘

D:只读型大容量软盘

正确答案:A

解析:光盘存储器由光盘片和光盘驱动器构成。目前用于计算机系统的光盘可分为,只读型光盘、一次性写入型光盘和磁光盘,而常用的CD-ROM是一种小型光盘只读存储器。光盘存储信息的方法是用冲压设备把信息压制在光盘表面。据此,可知B、C、D三项不符合题意,应排除。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待更新

10、【常识判断】甲乙丙丁4人发起设立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并租赁了1处办公场所。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由于疏忽忘关水龙头致办公场所被淹,给办公场所业主戊造成五万元损失。公司设立后,业主戊向公司索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公司已设立,五万元损失由公司承担即可

B:因系发起人责任,五万元损失由发起人共同承担

C:因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损失,五万元由公司和发起人共同承担

D:公司可以先行向业主戊赔偿,再向甲追赔

正确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第九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1年)第五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据此可知,题干公司在设立过程中,甲因为过错致办公场所被淹,公司成立后可以先向业主戊赔偿,再向有过错的甲追偿。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待更新

PS:考题出处均整理自网友分享的考生回忆版题目内容,数据基于网络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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