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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15:34     浏览量:128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辽源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力度的工作要求,现面向省内外高校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省内高校的2022年统招应届毕业生,个别省内难以满足招聘需求且急需紧缺的岗位扩展至省外高校及往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2.招聘对象除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外,需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参加招聘。

二、招聘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有意向报名的考生请在“辽源·智慧党建”网(https://www.jllydj.gov.cn/)下载并填写《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报名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小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lyrcdx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0日。经资格审查确认后,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2.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疫情防控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作为确定应试人员取得面试资格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拟招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通过加试确定。如部分拟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在其他岗位相同专业考生中调剂补充。

(1)笔试

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需参加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为5:1;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5: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不设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15人,需加试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侧重于测试考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需在笔试当日提供《2022年辽源市事业单位高校人才定向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及考前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笔试当天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谈”(部分教师岗位增加“讲课”环节,其它岗位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环节)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方式、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当日提供《2022年辽源市事业单位高校人才定向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4)及考前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当天正处在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从严审核学籍档案。

4.签订就业协议。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5.体检公示。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初步(考察合格)人选按照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出现问题的,解除三方协议。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岗位人选空缺的,视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6.聘用。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集中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政策

1.免收报名、考试等相关费用。

2.本次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

3.本次招聘人员在辽工作5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博士可享受当年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硕士可享受当年每人每月500元津贴。

4.本次招聘人员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的,额外享受当年每人每月200元津贴。

5.本次招聘人员具备“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高校均需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的,在辽工作满5年落户辽源,并以本人名义购房,且居住满5年的,可领取住房补贴。博士一次性补贴8万元,硕士一次性补贴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连续5年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并在工作所在地购房,可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5万元。

6.本次招聘人员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7.本次招聘人员享受《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的人才优惠政策。

招聘相关政策与工作程序由辽源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37-3316007

17704370009 18304374567

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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