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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专项常考题集1956

发布时间:2023-06-16 7:48     浏览量:24

1、【判断推理】如果上述陈述为真,并且事实上5号的票数多于8号,而1号没有当选,那么以下陈述必为真的是:

A:4号的票数不比6号多

B:3号的票数不比4号多

C:2号当选为学生会主席

D:6号当选为学生会主席

正确答案:B

解析:由“1号没有当选”和“如果3号的票数多于4号,并且5号的票数多于8号,那么1号当选”可得,或者3号的票数不多于4号,或者5号的票数不多于8号。又“5号的票数多于8号”,否定一个选言肢就能肯定另一个选言肢,所以3号的票数不多于4号,B项正确。

考题出处:待更新

2、【判断推理】关键个案抽样指的是选择那些可以对事情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个案进行的研究。目的是将这些个案中获得的结果逻辑地推论至其他个案。
下列属于关键个案抽样的是:

A:对所有购买产品的顾客进行电子邮件调查以了解产品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进

B:对若干6岁儿童进行访问以剔除专门为6岁儿童开发但不受欢迎的糖果口味

C:制定严格的电话抽样方案,要求调查员电话访问顾客搜集对产品包装的反馈

D:在居民区中随机寻找符合产品香味调查的对象,邀请被试完成一份调查问卷

正确答案:B

解析:A项是全部抽样,C项是电话抽样,D项是随机抽样,都不是选择可以对事情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个案进行研究,都不属于关键个案抽样。只有B项选择6岁儿童作为关键个案进行研究,属于关键个案抽样。

考题出处:待更新

3、【判断推理】补偿贸易是指进口者购买外国技术、设备以及某些原料的货款,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产品或劳务分期偿还的一种贸易方式。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补偿贸易的是:

A:某国的甲摩托车厂引进一日本公司的技术,双方约定该厂先支付30%的费用,一年后使用厂里制造的摩托车偿还余款

B:某国的甲公司向S国的乙公司购买番茄酱成套设备和技术服务,双方约定甲公司分三年以本国的竹制品偿还全部款项

C:某国的甲电厂向他国乙煤炭企业购买五万吨焦炭,双方约定甲电厂两年后向乙煤炭企业提供采掘设备来偿还全部款项

D:某国的甲公司向一外资公司购买咨询服务,由于甲公司资金紧张,双方项目结束三个月后,甲公司再支付咨询项目全款

正确答案:D

解析:补偿贸易的定义要点是:①进口者购买外国技术、设备以及某些原料的货款,②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用产品或劳务分期偿还。A、B、C三项均符合定义;D项在约定期间内支付的款项并不是产品或劳务,不符合要点②。故本题答案选D。

考题出处:2014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A类)第36题,2014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B类)第31题

4、【判断推理】小学:中学:大学

A:下单:转账:交易

B:招聘:录用:培训

C:购房:首付:中介

D:买票:登机:安检

正确答案:B

解析:小学、中学、大学,存在时间先后顺序。
A项,下单和转账都是交易的过程,与题干关系不同。
B项,招聘、录用、培训存在时间先后顺序,与题干关系相同。
C项,购房、首付、中介三项不存在先后顺序,与题干关系不同。
D项,要先买票再安检,然后才能登机,登机与安检顺序错误,与题干关系不同。
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14年河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78题

5、【判断推理】早期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由于记忆丧失,经常处于焦虑不安的状态中。近期科研人员通过实验发现,对患有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小白鼠的大脑进行光感刺激能够帮其找回失去的记忆。他们指出,光感刺激有助于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治疗。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论证?

A:生活在日照时间长的地区的小白鼠比接受光感刺激的实验室小白鼠患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比例低

B:有些接受过光感刺激的小白鼠患上了早期阿尔茨海默病

C:如果终止光感刺激,患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小白鼠症状会加重

D:没有接受光感刺激的小白鼠患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比例较低

正确答案:C

解析:题干论据:对患有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小白鼠的大脑进行光感刺激能够帮其找回失去的记忆。题干结论:光感刺激有助于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治疗。
A项,生活在日照时间长的地区的小白鼠比接受光感刺激的实验室小白鼠患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比例低,比较的是患病比例,与光感刺激是否有助于治疗早期阿尔茨海默病无关,不能支持题干论证。
B项,有些接受过光感刺激的小白鼠患上了早期阿尔茨海默病,说明光感刺激可能导致早期阿尔茨海默病,在一定程度上质疑了题干论证。
C项,如果终止光感刺激,患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小白鼠症状会加重,从反面说明了光感刺激确实有助于治疗早期阿尔茨海默病,支持了题干论证。
D项,没有接受光感刺激的小白鼠患早期阿尔茨海默病的比例较低,比较的是患病比例,与光感刺激是否有助于治疗早期阿尔茨海默病无关,不能支持题干论证。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20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考友回忆版第69题

6、【判断推理】关于基本粒子目前最被认可的理论是“标准理论”。它约在30年前确立,已发现的基本粒子都可以根据这一理论进行解释。100多年来,质子、中子、电子等基本粒子陆续被发现。面对这些成绩,有人认为,宇宙间的基本粒子被发现得差不多了,即使有,也可以用现有的理论解释,因而不会给人们带来太大的惊奇。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反驳以上观点?

A:基于“标准理论”而被发现的基本粒子很少

B:基于“标准理论”做出的某些预测未在实验中得到证实

C:新发现的基本粒子与“标准理论”做出的预测不相符

D:有科学家提出了颠覆人们以往对基本粒子认识的新理论

正确答案:C

解析:题干的结论是宇宙间的基本粒子不会给人们带来太大的惊奇。理由是其已被发现得差不多了,即使有新的,也可以用现有的理论解释。
A项,指出基于“标准理论”而被发现的基本粒子很少,但即使如此,也不代表宇宙间存在其他基本粒子不能用现有理论解释,无法反驳题干观点。
B项,指出基于“标准理论”做出的预测未在实验中得到证实,但并不代表宇宙间存在其他基本粒子不能用现有理论解释,无法反驳题干观点。
C项,指出新发现的基本粒子与“标准理论”做出的预测不相符,说明新发现的基本粒子并不能用现有的理论解释,反驳了题干观点。
D项,指出科学家提出新理论,但并不代表宇宙间存在其他基本粒子不能用现有理论解释,无法反驳题干观点。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49题,2010年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上半年)第49题,2010年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上半年)第49题,2010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49题,2010年广西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49题,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49题,2010年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上半年)第49题,2010年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上半年)第49题,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上半年)第49题

7、【判断推理】71.小朱生日那天状态很好,特地邀约了小王、小张、小刘、小李这四个好朋友到家里吃饭,小朱的妈妈为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按照当地的习俗,小朱吃了妈妈专门给他煮的一个鸡蛋。用餐过程中,大家还开玩笑的警告肠胃最差的小王,不要吃太多,小心拉肚子。桌上的每道菜所有人都品尝了,小王不顾大家的警告,吃得最多。结果饭后不久小朱便出现腹泻的症状,其他人却没有问题。
以下各项中,最能解释小朱腹泻的是:

A:小朱的妈妈在做菜的过程中没有做好卫生防范,可能菜没有洗干净,或者可能生食熟食没有分开

B:小朱这天肠胃特别不好,只不过他没有感觉到而已

C:某道菜用的原材料很可能是反季节菜或者转基因食品,食用过多容易引起腹泻

D:桌上有菜是不能和鸡蛋一起吃的,否则会引起腹泻

正确答案:D

解析:小朱当天状态很好,但是在吃完饭后却只有他出现了腹泻,那么就应该找到他与别人的不同之处。分析可知,小朱与其他人唯一不同之处是他多吃了一个鸡蛋,D项能够合理解释这一现象。
A、C两项显然不能解释只有小朱腹泻;B项小朱这天肠胃特别不好,题干小王肠胃最差,小王没事而小朱却腹泻,说明肠胃差不是导致腹泻的原因。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待更新

8、【判断推理】商标:商品:商场

A:品牌:电脑:电器

B:工牌:工人:工厂

C:艺术:艺人:剧场

D:军规:军人:军队

正确答案:B

解析:商品有商标,商标可以用来区分商品,商品在商场里售卖。
A项,电脑有品牌,品牌可以用来区分电脑,电脑是一种电器,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B项,工人有工牌,工牌可以用来区分工人,工人在工厂里工作,与题干关系一致。
C项,艺人从事与艺术相关的工作,艺人在剧场中表演,艺术不可以用来区分艺人,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D项,军人遵守军规,军人是军队的组成部分,军规不可以用来区分军人,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20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上半年)第73题

9、【判断推理】桌:椅

A:山:川

B:狮:虎

C:刀:枪

D:衣:裤

正确答案:D

解析:桌椅可以配套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衣裤可以配套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待更新

10、【判断推理】

当事人适格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的成年人或法人,因而成为受本案例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当事人非适格是指有缺陷的诉讼当事人,这种缺陷是指当事人因与特定诉讼标的没有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关系,既不是该诉讼标的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主体,也没有诉讼担当人的资格(比如失去财产管理与处分权等),对该诉讼根本没有诉讼实施权。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甲”为当事人适格的是:


A:

甲13岁,在放学路上被该校高年级学生乙殴打致伤,甲起诉乙

B:

甲与乙婚后育有一女丙,离婚后丙由乙抚养,甲一直未支付抚养费,于是乙起诉甲

C:

甲公司进行一项公共工程,路人乙因甲公司施工不当而摔倒,造成右臂骨折,后乙起诉甲公司要求国家赔偿

D: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后向丙公司购买300万汽车一辆,甲将100万借款作为支付丙的分期付款的头期款,后甲公司破产,乙将甲列为被告

正确答案:B

解析:

当事人适格定义的关键信息: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的成年人或法人。

A项,甲13岁属于未成年人,同时也不是法人,不符合定义。

B项,甲一直未支付抚养费被起诉,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被告,符合定义。

C项,乙起诉甲公司要求国家赔偿,甲公司不是国家赔偿的法律主体,不符合定义。

D项,甲公司破产后已经没有担任法人的资格,不符合定义。

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C类-考友回忆版第81题

PS:考题出处均整理自网友分享的考生回忆版题目内容,数据基于网络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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