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省/区考 全国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专项常考题集1949

发布时间:2023-06-14 23:11     浏览量:25

1、【常识判断】近年来,3D电影由于具有非常逼真的视觉效果,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喜爱。根据其光学原理,在拍摄和播放3D电影的过程中所必需的设备组合是:

A:2台摄影机、2台放映机、2个平行偏振片

B:3台摄影机、3台放映机、2个平行偏振片

C:2台摄影机、2台放映机、2个正交偏振片

D:3台摄影机、3台放映机、2个正交偏振片

正确答案:C

解析:3D电影的制作有多种形式,其中较为广泛采用的是偏光眼镜法。3D电影在拍摄时,利用2台并列安置的摄影机,分别代表人的左、右眼,同步拍摄出2条略带水平视差的电影画面。3D电影在放映时,将2条电影影片分别装入左、右电影放映机,并在放映镜头前分别装置2个偏振轴互成90°的偏振镜(正交偏振片)。2台放映机需同步运转,同时将画面投放在金属银幕上,形成左像右像双影。观众戴上特制的偏光眼镜时,由于左、右两片偏光镜的偏振轴互相垂直,并与放映镜头前的偏振轴相一致,致使左眼只能看到左像、右眼只能看到右像,通过双眼汇聚功能将左、右像叠和在视网膜上,由大脑神经产生三维立体的视觉效果。其展现出一幅幅连贯的立体画面,使观众感到景物扑面而来或进入银幕深凹处,能产生强烈的身临其境感。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20年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考友回忆版第62题,2020年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考友回忆版第18题

2、【常识判断】下列金融机构与其可以从事的金融业务对应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股票承销业务

B:人寿保险公司——医疗责任保险业务

C:小额贷款公司——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业务

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正确答案:D

解析:A项对应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因此股票承销业务的对应机构应是证券公司,而非商业银行。
B项对应错误。医疗责任保险业务属于财产保险业务,而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人身保险,二者不属于同一范畴。
C项对应错误。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D项对应正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投资(租赁)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业务;国内信用保险业务;与对外贸易、对外投资与合作相关的担保业务;与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相关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和保理业务;信用风险咨询、评级业务,以及经国家批准的其他业务。
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2018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副省级)第8题,2018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市地级)第14题

3、【常识判断】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相关说法正确的有:
①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
②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是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法律
④监督宪法实施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A:1项

B:2项

C:3项

D:4项

正确答案:C

解析:①说法正确。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郑重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全社会共同意愿。
②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8年)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③说法正确。2015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这部法律是一部重要的宪法性法律,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种类名称、授予对象、人选提名、授予时间和程序、奖励形式等做出规定。
④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综上所述,本题说法正确的有3项。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待更新

4、【常识判断】以下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B: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的灵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的领导

D: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正确答案:C

解析: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A选项说法错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的灵魂,B选项说法错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鲜明主题,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D选项说法错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C选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考题出处:待更新

5、【常识判断】在北京田径世锦赛上,当看到中国运动员夺金时,许多观众会出现心跳加快、面红耳赤、血压升高的现象。这种现象是由于:

A:甲状腺激素分泌增多

B:性激素分泌增多

C:肾上腺激素分泌增多

D:生长激素分泌增多

正确答案:C

解析:肾上腺素是由人体分泌出的一种激素。当人经历某些刺激(例如兴奋,恐惧,紧张等)时,会分泌出这种化学物质,能让人呼吸加快(提供大量氧气),心跳与血液流动加速,瞳孔放大,为身体活动提供更多能量,使反应更加快速。
故本题选C。

考题出处:2015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乙-9月)第16题,2015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乙-4月)第16题

6、【常识判断】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

甲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手机

B:

甲在小区内倒车时撞到路边的小孩

C:

甲每天搭乘同事乙的车上下班

D:

甲承诺为乙的贷款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关系是体现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由法律规范加以调整的关系。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A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是意思表示。甲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手机,没有意思表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B项不属于。甲在小区倒车时撞到路边的小孩属于侵权行为,没有意思表示,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C项不属于。甲每天搭乘同事乙的车上下班属于好意施惠,甲、乙之间没有形成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D项属于。甲作为保证人为乙提供担保,有意思表示,甲、乙之间形成了担保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C类-考友回忆版第6题

7、【常识判断】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B: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

C: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

D: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

正确答案:A

解析:A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B项错误。刘二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C项错误。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
D项错误。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2010年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98题

8、【常识判断】一艘行驶在日本海域的美国货船上,有甲乙两个中国人,发生争执,甲将乙捅死,依据我国刑法,该案件适用于哪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日本法律

D:既适用中国法律也适用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2012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乙类)第59题

9、【常识判断】下列文学作品中,不属于莫言作品的是:

A:《丰乳肥臀》

B:《活着》

C:《断手》

D:《透明的红萝卜》

正确答案:B

解析:A项错误。《丰乳肥臀》是莫言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小说热情讴歌了生命最原初的创造者——母亲的伟大、朴素与无私,生命的沿袭的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
B项正确。《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主人公历经世间沧桑的波折苦难人生。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C项错误。《断手》作者莫言,讲述的是退伍军人返回家乡后逐渐找回自我、回归生活的故事。
D项错误。《透明的红萝卜》是莫言的成名作。讲述的是一个顶着大脑袋的黑孩,从小受继母虐待,因为沉默寡言,经常对着事物发呆,并对大自然有着超强的触觉、听觉等奇异功能的故事。
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13年陕西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6题

10、【常识判断】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第一次国共合作:由国民党发起

B:南昌起义:中国共产党开始独立地领导革命战争和创立革命军队

C:秋收起义:揭开了创建井冈山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序幕

D:百团大战:增强了全国军民争取抗战胜利的信心,提高了共产党、八路军的威望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近现代史。第一次国共合作是由中国共产党发起的,A项说法不正确。南昌起义,指在1927年8月1日中共联合国民党左派,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革命军队的序幕。B项说法正确。秋收起义是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一次武装起义,揭开了创建井冈山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序幕。C项说法正确。百团大战是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在华北敌后发动的一次大规模进攻和反“扫荡”的战役,重击了日伪军的反动气焰,有力地配合了国民党军正面战场的作战,极大地振奋了全国的抗战信心,提高了共产党、八路军的威望。D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为A。

考题出处:待更新

PS:考题出处均整理自网友分享的考生回忆版题目内容,数据基于网络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