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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5 16:04     浏览量:1108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法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教务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工作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

三、应聘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生优先。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善于沟通。

(三)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练运用电脑办公系统和软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①应聘人员填写《云南大学法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证明等)经扫描压缩后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至lawschool@ynu.edu.cn报名,压缩包及邮件主题注明为“姓名+专业”,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提交材料。

(二)资格审核

法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按照招聘要求和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考核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五、面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对面试考核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云南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y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公示期满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聘用,聘期3年。试用期满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待遇:按照云南省、昆明市的有关政策和标准,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十、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65033171。

云南大学法学院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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