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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县民政局关于增补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12:43     浏览量:820

因工作需要,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德保县常住人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三)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类专业优先),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WPS等办公软件操作。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热爱民政事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已经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编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德保县云山大道银发大厦5楼5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3822092;邮箱:dbxmzj@vip.163.com。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德保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入围人员、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采取“一年一聘制”方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德保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德政办发〔2015〕46号)执行,由县财政按月发放,单位代缴“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年底根据绩效考评文件规定计发年度绩效考评奖励;被聘用人员差旅补助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参加应聘相关资料请勿多次投递,请自行备份保存,我局将对应聘者材料严格保密,恕不退还。

德保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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