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科研助理(人才派遣方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职责
科研助理岗位1名,主要工作为教学、科研秘书助理相关职责。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硕士学历,思想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3. 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艺术类相关学科。
三、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
(二)报名程序:
(1)网上应聘。应聘人员将简历发送394332320@qq.com.cn,邮件主题以“姓名+科研助理岗位申请”命名,附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命名,未按要求命名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岗后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与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派遣关系。
(3)考核选拔。经复核无异议额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选拔。
(4)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过考核录用人员进行5天公示。
(5)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对拟录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员须参加体检,录用人员需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体检合格后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其他事项
聘用性质:人才派遣;
薪资待遇:科研助理岗位属于学院自聘人才派遣性质,工资标准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面议),参加社会保险。
试用期:3个月。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61248
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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