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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气象部门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12:58     浏览量:1433

根据重庆气象事业发展需要,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现就重庆市气象局2022年高校毕业生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气象局简介

重庆市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中国气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市局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8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管理2个正处级地方事业机构;全市设34个区县(自治县)气象局。

全市气象部门博士研究生1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0%;正研级高级工程师20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占76%。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20人、出站13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2年度国家事业编制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具体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

需求数

备注

重庆市气象信息与技术保障中心

省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相关类、信息技术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重庆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省级

数值预报研究

科研

气象类

博士研究生

1


省级

卫星遥感研究

科研

气象相关类

博士研究生

1


省级

农业气象研究

科研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博士研究生

1


省级

农业气象业务

业务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重庆市綦江区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重庆市荣昌区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重庆市梁平区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重庆市开州区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重庆市武隆区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城口县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本科及以上

1


巫山县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巫溪县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气象相关类

本科及以上

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气象局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气象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2022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1、2020年毕业后未派遣就业,原毕业学校或者学生就业主管部门可进行派遣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普通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专业按照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见附件1)认定。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与具体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通过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同时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网站(http://zp.cmatec.cn)和电子邮件(qixiangrenshi2012@163.com)提交简历(邮件提交简历模板见附件2)。

2.报名时须备注是否愿意调剂。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8:00。

4.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市局人事处负责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局人事处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原件资料(2022届考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最迟可延至报到前提交)。

2.考试形式。考试通过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所涉及的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在校期间主要从事课题、发表论文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报考者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面试的拟聘用人员《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存用人单位。

4.面试时间、地点、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时常关注气象人才招聘网邮件信息和保持气象人才招聘网绑定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三)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的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员数量等额参加体检。体检由市局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四)考察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表现等。

(五)公示

市局党组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气象局网站、重庆市气象局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签订就业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视为放弃。

(七)聘用

报经中国局人事司批复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进行递补或择优调剂:

(二)招聘工作过程中,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严守纪律,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在办理聘用事项时,存在回避情形的,严格执行相关回避规定。

(四)面试工作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开展。

联系电话:023-89116103、023-8911627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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