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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无锡市高品质高中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13:23     浏览量:1089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教师队伍,经研究核准,无锡市高品质高中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50名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到我市高品质高中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

2.本科阶段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3);

3.本科阶段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名单见附件3)师范类专业,研究生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1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11日及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7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12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4.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1年、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对应年度应届毕业生报名。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2022年无锡市高品质高中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岗位简介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1.报名与初审。采用网络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网站:http://rec.wxjy.kai12.cn报名,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1119日。由各引进单位依据本公告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报名人员,如报名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义,可于20211121日前向引进单位陈述申辩,引进单位将及时对资格审查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证书材料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在网上提交,格式为jpgPDF,要求清晰、位正。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无锡市高品质高中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Word稿);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4)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5)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PDF格式);

7)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

2.适岗综合评价。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适岗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情况,按照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

3.面谈。由引进单位进行线上面谈考核,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网上公布。面谈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直接淘汰。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和体检考察。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含《2022年无锡市高品质高中引进高层次青年人才报名表》)、无纪律处分证明,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5.公示录用。经面谈、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合格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相关政策及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报名时无法提供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对应邀来锡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的外地高校研究生,给予最高1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同时给予380元的一次性住宿补贴和200元的一次性用餐补贴。

4.符合无锡市相关人才政策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5.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无锡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1827693;监督电话:0510-81821832。联系邮箱:wxjs537@vip.163.com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无锡市教育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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