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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1-11-06 13:41     浏览量:1246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恪守“奉法守正,知行合一”的院训,以知识、能力、素质并重为原则,致力于培养“有关怀、识时务、讲方法”的卓越法治人才。

学院目前拥有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心理学”双学位项目、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法律硕士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法律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师资队伍,科研实力突出。学院共有教职工54名,其中教师47名,包括教授16名,副教授22名。学院教师学术成果多次荣获全国奖项,法学16种核心期刊(CLSCI)发文排名连续多年跻身全国前列,并常年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政策制定工作。


学院学科布局完整。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多个主干学科方向进行重点布局的同时,学院积极推进教育法学、企业合规等交叉学科研究。学院获批全国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全国首家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学院还积极与各类国家机关、大型企业、知名律所开展合作,搭建协同育人平台。

学院积极服务国家治理法治化需求,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学院助力学校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合作共建“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助推华东师大企业合规研究中心入驻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并为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等单位提供智力支持。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正砥砺前行,为建设法学一流学科、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而不懈努力。

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教授、副教授、紫江优秀青年学者、紫江青年学者、全职博士后

招聘人数:若干名

任职条件

岗位一:教授

(1)具有的海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且博士后等经历不少于一年;

(2)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在本领域的研究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教学任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岗位二:副教授

(1)具有海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且博士后等经历不少于一年;

(2)在本领域的研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能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教学任务;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岗位三:紫江优秀青年学者

(1)具有海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且博士后等经历不少于一年;原则上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务;

(2)能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发展潜力大,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

岗位四:紫江青年学者

(1)具有海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且博士后等经历不少于一年;

(2)能胜任本科核心课程教授任务;已取得同行公认的研究成果,有突出的发展潜质;


(3)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岗位五:全职博士后

(1)博士后申请人员须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者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薪酬待遇

按照学校规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科研启动经费;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及住房补贴政策;为在上海安家落户、子女入学等提供便利。

应聘程序

应聘材料:

(1)附件中的应聘申请表word(请务必填写清楚联系电话和邮件);

(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如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等);

(3)其他应聘者认为重要的材料(电子版)。

应聘流程:

(1)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设岗单位初审、学校审核的流程进行。通过初审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应聘材料恕不退还,招聘单位将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4344588

邮箱:rczp@law.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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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东师范大学人才计划申请表(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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