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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13:47     浏览量:1139

根据工作需要,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11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20211031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21年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丽江师专)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丽江师专网站(www.lj-edu.cn)查询(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填写《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采集表》(附件3)。将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证明学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与报名登记表报名采集表打包,发送至丽江师专人事处邮箱:ljszrsc@163.com。投交时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非编。

报名联系电话:0888-3196033

联系人:木老师、杨老师

报名时间:202111179:00112117: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以来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其他证明学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和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报名材料中有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名单于1123日在丽江师专网站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请应聘者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2.现场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后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2111269:0017:00,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复核地点:丽江师专办公楼201(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核应提交材料:

1)《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及应聘人员个人简历各1份;

2)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1张;

3)应聘人员提供全日制本科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避免健康码异常,以便正常参加公开招聘。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告:现场资格复核通过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于20211126日在丽江师专网站公布。

三、考试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开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丽江师专公示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丽江师专公示栏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一)笔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测试,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20211127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20211127日公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业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采用结构化面试与场景模拟、角色扮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111288:00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面试前一天下午,召集进入面试考生统一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的人员于1129日上午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体检或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一次。1129日下午进行心理测试。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酬由工资部分和绩效部分组成,每年按12个月发放。

1.工资部分:

1)基本工资为3000元。

2)学历学位津贴标准为硕士(具有学历及学位)200/月。职称津贴为中职300/月,副高职500/月。学历学位津贴和职称津贴不重复计算。

3)校龄津贴标准为30/×在校工作年限(月)/12。每年12月份根据在校年限调整一次。

2.绩效部分:

岗位绩效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同岗位人员岗位绩效月标准执行。

(二)五险。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 学校严格根据《劳动合同法》依照相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单位缴存部分由学校支付;个人缴存部分从受聘人员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住房公积金。学校为非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由学校支付;个人缴存部分从受聘人员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非编人员入职第一年的岗位绩效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同岗位人员其他岗位绩效月标准执行。

(五)校内福利。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教职工体检、工会慰问等校内福利待遇。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编:674199

学校网址:http//www.lj-edu.cn

箱:ljszrsc@163.com

联系电话:0888-3196033

监督电话:0888—3196016(丽江师专纪检处)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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