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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13:50     浏览量:823

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嘉兴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在职在编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强;文字写作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

2.具有1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截至2021115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传播学、新闻学专业。

4.报考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11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而获得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xiuzhouxuanchuan@163.com,同时附个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近2年工作总结。报名咨询电话:0573-82720030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1110日止。

3.资格初审:由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学历等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切合实际工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本次公开选聘考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取消选聘计划。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及《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进行,由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选聘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提交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对没有合适选聘人选的,不再实行递补。

(四)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选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五)公示

拟选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是否递补由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选聘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行程码,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及防疫相关要求事项。

考生所持浙江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五、监督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具体解释。

咨询电话:82720030(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监督电话:82722630(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82721854(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

20211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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