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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传媒集团赴浙江传媒学院招聘播音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13:51     浏览量:1256

为进一步加强融媒体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传媒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传媒集团赴浙江传媒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男播音员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22届毕业生。

2. 丽水市户籍(以202111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丽水市生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2、普通话水平为国家测试标准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

3、年龄为1835周岁(198611日至20031231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传媒公众号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必须本人参加。

2)报名时间:20211116日下午13:30-15:00

3)报名地点:浙江传媒学院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盖好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就业推荐表》、及身份证件。

5)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携相关材料在招聘会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持《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于当天1530分前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政策执行,考察按国家公务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考察存在《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规定不宜录用情形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

5.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护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请参加招聘的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浙江省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浙江传媒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7.其他事项

12022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传媒集团组织实施。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传媒集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青田传媒集团:0578—6509851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6822270

监督电话:0578—6768136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传媒集团

2021115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青田传媒集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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