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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22:56     浏览量:1332

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是我市唯一一家以传染病病人收治为主要业务工作的专科医院,医院以“立足区域综合医疗,打造蒙东专科中心”的医院愿景为目标,医院新址现已完成搬迁,将增设重症医学科、急诊科、中西医结合科、介入科、妇产科、综合内科、儿科等专业学科,同时承担红山区永巨、东城和铁南三个办事处及红山高新区40多平方公里规划区约10余万人口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急诊急救任务。为保障搬迁新址后业务工作顺利承接,结合医院自身发展建设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现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用好现有人才,招聘急需人才,坚持因岗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补充招聘33人。详见附件1《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2021年度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学历职称:

临床专业学科带头人岗位、实用型人才岗位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科带头人须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用型人才须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余岗位要求严格按照职位表中相关要求执行。

4.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年龄在56周岁以下 (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实用型人才年龄在 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报考神经外科团队等,需以团队形式统一报名,不接收个人名义报名。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2021年度面向社会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8.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范围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一)直接面试

医疗团队及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

(二)笔试+面试

具备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除方案中直接面试的人员外)。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公告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采取考生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6日—2021年11月26 日。

考生将报名材料统一发至人力资源科指定邮箱:crbfzyyrsk3428@163.com

应聘人员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名医疗团队岗位的还需提供团队简介。

2.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cfscrbyy.com)。报名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对学历、学科(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人员招聘资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应聘者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打印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本人现场签名。

(2)资格审查将重点审核考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核地点: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新址4号楼二楼会议室。具体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直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公示栏及医院官网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科目为医学专业理论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全部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公示栏及医院官网公布。

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① 面试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参加笔试人员达到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笔试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出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②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③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计算总成绩。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岗位名额末位排名出现分数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录取。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另行组织笔试,按成绩高低排名录取。考试成绩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公示栏及医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公示栏及医院官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以上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公示栏及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监督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拟聘用人员应在医院规定日期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凡是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受理报名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在资格审查环节发生问题而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所有。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人力资源科0476-8663428

监督举报电话:

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76-5896622

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党办0476-8665539

赤峰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2021年11月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2021补充招聘岗位表

2、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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