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提升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2名事业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基本条件、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三)近3年来,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四)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医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霍尔果斯市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不满3年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至报名当日。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共应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公告》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通知公告栏及“霍尔果斯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6日至20日20:00。
招聘程序主要有: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上岗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时间以霍尔果斯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1.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可通过钉钉或微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报要求逐项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等待审查。
2.新入职的工作人员6个月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在线签署《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上传至附件。
4.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5.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及下一步考试通知将电话告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及面试试题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命制,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笔试对以下人员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霍尔果斯户籍人员加5分;
3.退伍军人参加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加5分;
加分项最高可加10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1:1.5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取两位小数。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携带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霍尔果斯市事业岗工作人员,按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政策,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岗位等级,执行相关福利、绩效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相关要求,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聂卉卉(18399067858)、许 晶(13394999885)
许 静(13519991410)
监督举报电话:18599612380(霍尔果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99-8794268(市纪委监委)。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