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两新”党建工作要求,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丰台街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领域党务专职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两新”领域党务专职工作者5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热爱党的工作;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籍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能够调转档案;
(四)中共正式党员;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1980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七)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开展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八)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九)具有党务工作和群团工作经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学、
公共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丰台街道办事处党群工作办公室(501室)(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兴隆中街8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只接受本人报名,不可代理。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进行报名,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报名表》1份(可报名当天现场领取填写,请自备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需要将首页、本人页和变更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集体户口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卡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信档案→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党员身份证明(请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或个人档案所在地开具,需加盖党组织章);
(6)党务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7)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请一并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现场提供本人健康码、中国政府网公众号查询14天行程卡。
(二)考试
本次招录计划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对考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具体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待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确保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正确、畅通。随时关注电话通知,按要求及时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或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的比例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资格联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政审或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四)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予以录用,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录用及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区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出现未到岗的情况,将在本次考生中,按照依次递补的原则,补录空缺职位。
五、其他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报考条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本次考录资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街道办事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8393 6906
丰台街道党工委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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