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立案秘书岗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仲裁事业,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强;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4.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5.熟悉OFFICE办公软件;
6.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每月4000元,试用期为2个月,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休假。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4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6000元,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等必要保障。
五、工作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6号土星B2幢。
六、报名时间:2011.11.02—2011.11.10
六、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请应聘者及时登录重庆飞驶特人才网(www.fsthr.com)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请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咨询电话:023-86898690,023-86833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