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用工需求,我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劳务派遣人员数名,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2.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软件研发岗学历要求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工作人员
1.岗位内容:软件研发或数据统计或心理测量
2.条件要求
(1)软件研发(计算机类专业)
a.精通以下至少一门编程语言
前端:html、javascript、typescript
后端:C++、JAVA、C#
数据分析:R、python
(2)心理测量(统计学类、心理学类专业)
a.熟悉掌握问卷和量表研发流程与技术;
b.具备一定的数据统计分析能力,至少熟练使用一种统计分析软件(如SPSS、M-plus、Stata、Amos、HLM等);
c.能根据教育心理测评需求,梳理政策文件、文献依据、设计研发方案、设计问卷大纲、开发测评工具及报告撰写;
d.有较敏锐的政策分析和较强文字表达能力。
(3)数据统计(统计学类、心理学类专业)
a.具备一定的数学建模或数据挖掘能力;
b.至少熟练掌握一种数据挖掘软件(如:R、Python等)。
· 教师发展评估中心工作人员
1.岗位内容:教师教育评估、监测、认证
2.条件要求: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管理学类等相关专业,有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事宜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附一份个人简历(含相关佐证材料)发至邮箱:785374131@qq.com。
(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4日(星期日)。
(三)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7716029,15823303173。
四、考核使用
(一)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时须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方式为专业考核+面试。
(二)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拟使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按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含2个月试用期的劳务派遣合同。试用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五、相关待遇
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为正式派遣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并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因公出差意外险,按照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原则落实薪酬福利待遇,职称申报评审、岗位晋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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