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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推理专项常考题集3229

发布时间:2023-12-12 12:14     浏览量:8

1、【判断推理】监督:人大:媒体

A:教育:小学:中学

B:融资:借贷:赞助

C:增收:加薪:优惠

D:惩罚:死刑:徒刑

正确答案:A

解析:人大和媒体是不同的机构,两者为并列关系,都具有监督的功能。
A项,小学和中学都是学校,两者为并列关系,都具有教育的功能,与题干关系一致。
B项,借贷和赞助都是融资的方式,并非功能关系,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C项,加薪是增收的一种方式,但优惠与增收没有必然联系,并非功能关系,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D项,死刑和徒刑都是惩罚的方式,并非功能关系,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2016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29题,2011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A类)第55题

2、【判断推理】某校准备在校庆典礼上由学生仪仗队表演队列转换,二百多名学生练习不同队列的转换。如果他们排成5列人数相等的横队,则剩下两个同学在前边喊口号;如果他们排成7列人数相等的横队,也是剩下两个同学在前边喊口号;如果他们排成3列人数相等的横队,则只剩下一个同学在前边喊口号。
请问,当他们的队伍变换为4列人数相等的横队时,以下哪项是最可能发生的情况?

A:同学们刚好排成4列

B:同学们排成4列后,剩下一个同学在前边喊口号

C:同学们排成4列后,剩下两个同学在前边喊口号

D:同学们排成4列后,剩下三个同学在前边喊口号

正确答案:D

解析:此题等价于求一个数,它满足“除以5余2,除以7余2,除以3余1”,且为两百多。由于此数除以5和7都余2,则它除以5和7的最小公倍数35也余2,即可以写成35n+2的形式,当n=1时,35n+2=37,正好满足“除以3余1”。由于3、5、7的最小公倍数为105,故人数可以写成105m+37,由人数为两百多可知,m=2,105m+37=247。由于247÷4=61……3,即排成4列后,剩下三个同学喊口号。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待更新

3、【判断推理】行动公众指的是不仅意识到组织行为引起的共同问题的存在,而且准备或已经采取某种解决问题的行动的公众。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哪项涉及行动公众?

A:某化工厂污染严重,小李带领附近居民对此进行了抗议

B:某小区居民领取了某公司免费发送的化妆品

C:某班学生从广告中得知某文具公司推出了新型文具

D:多名消费者到厂家了解有关产品的生产情况

正确答案:A

解析:行动公众定义的关键信息是:意识到问题的存在且准备或已经采取解决问题的行动。
A项,因污染严重而进行抗议,符合定义的关键信息。
B项,领取免费化妆品,未体现存在问题。
C项,从广告中得知推出新型文具,未体现存在问题。
D项,了解产品的生产情况,未体现存在问题。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2015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第71题

4、【判断推理】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是指在具体行政行为中,行政主体所作的意思表示或者外界理解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存在明显的矛盾。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具备合法的要件。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有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某政府部门在计算一笔拆迁补偿费时,其适用的法律条文错误

B:某工商部门在对无证经营的某个体工商户做出行政处罚的程序中存在违规行为

C:某税务机关在对某公司做出的税务处罚通知书中将5000元罚款金额写为500元

D:某公安机关在对张某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未加盖公章

正确答案:D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定义的关键信息:具体行政行为本身不具备合法要件。
A项,适用的法律条文错误,并未体现不具备合法要件,不符合定义。
B项,行政处罚的程序中存在违规行为,并未体现不具备合法要件,不符合定义。
C项,写错罚款金额,并未体现不具备合法要件,不符合定义。
D项,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未加盖公章,即该行政处罚书没有生效,该行为一定不具备合法要件,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
故本题选D。

考题出处:2017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甲)第63题,2017年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乙)第59题

5、【判断推理】某大学哲学系三年级本科生参加了一次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关于考试的情况,四位同学做出了如下猜测:
甲:所有同学都及格了。
乙:小张没有及格。
丙:肯定不会全部同学都及格。
丁:也不会所有同学都不及格。
如果只有一位同学猜错了,则下列(       )项为真。

A:甲猜错了,小张及格了

B:甲猜错了,小张没有及格

C:乙猜错了,小张及格了

D:丙猜错了,小张及格了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题干条件可知,甲、乙、丙、丁四人只有一人猜错了。观察题干条件可知,甲与丙的猜测矛盾,必有一真一假,由此可推出乙和丁一定都猜对了。由乙的猜测可知,小张没有及格,进而可推出甲猜错了,丙猜对了。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20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行测》试卷(A类)-考友回忆版第56题

6、【判断推理】

动物药理实验表明,白藜芦醇具有明显的软化血管作用,可以抗血栓,对冠心病、高血脂有防治作用。葡萄在生长过程中,为防止灰色霉菌感染导致葡萄腐烂,会产生白藜芦醇。在葡萄酒发酵生产过程中,由于葡萄汁酶的作用,酒中白藜芦醇的数量明显增加。因此,葡萄酒具有保健功效。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论证?

A:

白藜芦醇想要发挥软化血管的作用,理论上需要连续两个月每天喝1斤葡萄酒

B:

乙醇是一级致癌物,任何酒精饮料不论是否具有诸如软化血管之类的养生作用,最后都会明显降低饮用者的预期寿命

C:

偏爱奶酪、芝士、黄油等高脂肪食物的法国人,因常饮富含白藜芦醇的葡萄酒,其冠心病发病率低于其他西方国家

D:

即便在动物实验中能确定白藜芦醇物质对动物有用,要证实白藜芦醇对人体健康的作用和安全性,还必须进行大规模的人体试验

正确答案:B

解析:

题干论据:白藜芦醇具有明显的软化血管作用,可以抗血栓,对冠心病、高血脂有防治作用;葡萄在生长过程中,为防止灰色霉菌感染导致葡萄腐烂,会产生白藜芦醇;在葡萄酒发酵生产过程中,由于葡萄汁酶的作用,酒中白藜芦醇的数量明显增加。题干结论:葡萄酒具有保健功效。

A项,指出连续两个月每天喝1斤葡萄酒才能够使葡萄酒中的白藜芦醇发挥软化血管的作用,说明需要在较长时间饮用较多的葡萄酒才能发挥葡萄酒的保健功效,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题干论证。

B项,指出乙醇是一级致癌物,任何酒精饮料不论是否具有诸如软化血管之类的养生作用,最后都会明显降低饮用者的预期寿命,说明尽管葡萄酒中的白藜芦醇具有明显的软化血管等作用,但其最终还是会降低饮用者的预期寿命,因此葡萄酒不具有保健功效,有力地质疑了题干论证。

C项,指出偏爱高脂肪食物的法国人因为常饮富含白藜芦醇的葡萄酒,其冠心病发病率低于其他西方国家,补充了论据,一定程度上支持了题干论证。

D项,指出要证实白藜芦醇对人体健康的作用和安全性,还必须进行大规模的人体试验,说明仅根据题干中的动物药理实验还不足以推出葡萄酒对人有保健功效,一定程度上质疑了题干论证,但大规模人体试验的结果无法得知,因此质疑力度较弱。

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20年四川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下半年)第80题

7、【判断推理】弓弩:射箭

A:杠铃:举重

B:步枪:击剑

C:跨栏:跳远

D:泳池:跳水

正确答案:A

解析:弓弩是射箭用的装备。
A项,杠铃是举重用的装备,与题干关系一致。
B项,步枪并非击剑用的装备,与题干关系不一致,排除。
C项,跨栏和跳远是两个运动项目,两者为并列关系,与题干关系不一致,排除。
D项,泳池中可以游泳,但不能跳水,与题干关系不一致,排除。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待更新

8、【判断推理】受体失敏现象,是指当长时间用恒定不变的信号刺激细胞时,细胞表面的感受器或受体将会逐步失效,最终的效果是细胞对这种恒定不变的刺激没有响应的生物学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失敏现象的是:

A:长期工作在机器轰鸣的车间中,最后对车间里的噪音充耳不闻了

B: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舌头对味道越来越不敏感了

C:因为患了重感冒,鼻子就什么味道都闻不到了

D:穿惯了棉质的衣服,对其他材质的就再也穿不惯了

正确答案:A

解析:受体失敏现象的定义要点:①长时间;②恒定不变的信号刺激细胞;③细胞对这种恒定不变的刺激没有响应。
A项,长期在机器轰鸣的车间中,是长时间用恒定不变的信号刺激细胞,符合要点①②;最后对噪音充耳不闻,是细胞对这种恒定不变的刺激没有响应,符合要点③。
B项,味道对舌头的刺激,并非用恒定不变的信号刺激细胞,不符合要点②。
C项,重感冒闻不到味道,并非长时间刺激细胞,不符合要点①。
D项,穿惯了棉质衣服后穿不惯其他材质,并非细胞对恒定不变的刺激没有响应,不符合要点③。
故本题选A。

考题出处:待更新

9、【判断推理】钢笔:笔筒

A:墙壁:灯具

B:壁挂:墙壁

C:衣橱:衣柜

D:茶杯:衣橱

正确答案:B

解析:钢笔放在笔筒里。
A项,灯具挂在墙壁上,与题干关系一致,但词项位置不一致。
B项,壁挂挂在墙壁上,与题干关系一致。
C项,衣橱和衣柜为并列关系,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D项,茶杯和衣橱没有明显逻辑关系,与题干关系不一致。
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10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A类)第44题

10、【判断推理】如果不学习电吉他,阿健就当不了乐队主唱;如果他想玩乐器,他会选择学习电吉他;如果他不玩乐器,他就当主唱。
由此可以推出,阿健将:

A:当主唱

B:学习电吉他

C:不学习电吉他

D:不当主唱

正确答案:B

解析:题干的推理过程:①不学习电吉他→不当主唱;②玩乐器→学电吉他;③不玩乐器→当主唱。将①和③进行连锁推理,可得④不玩乐器→当主唱→学电吉他。这样②和④就构成一个二难推理,可以得出阿健肯定会学电吉他。故本题选B。

考题出处: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A类)第39题,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卷(B类)第119题

PS:考题出处均整理自网友分享的考生回忆版题目内容,数据基于网络内容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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