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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8 15:45     浏览量:1187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移动机器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省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决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后出生)。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jjsxy2009@163.com。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14:00至2021年11月1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2021年11月19日18:00。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材料

南京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请报名人员及时查询个人报名邮箱并注意接听电话。

报名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政策咨询电话”。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2021年11月22日16: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1月11日9:00至2021年11月22日18:00。

4.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1年12月04日9:00—16: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教学楼7026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定于2021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在南京技师学院(详见准考证)进行。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查询(025-85796612)。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技师学院网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南京技师学院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教学试讲(无生上课),具体形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当天,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七、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12、85796616

监督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548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1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技师学院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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