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来安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2021年来安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男播音员1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1月8日起同时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ian.gov.cn/)、来安先锋网(https://www.laxfw.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五官端正、形象端庄;
(五)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7日(含)后出生”;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一级乙等及以上;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来安县融媒体中心四楼小会议室;地址:来安县建阳南路623号;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0550-5636215,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考人员须填写《2021年度来安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四)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招聘计划数。
(五)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2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在原报名处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专业测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现场主持、播报、试镜试播,主要考查考生播音主持的基本素质和技能,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安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播音员工作有关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0-5611196 (来安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0-5612330(来安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安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