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的通知,结合馆陶县实际,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考试、考察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馆陶县馆陶镇社区工作者34名。
(二)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2)馆陶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也可报考。
(三)招聘形式
按照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按招聘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发展的精神;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不适宜招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放宽条件
(1)具有馆陶县美丽乡村(大学)经历、现在工资关系在馆陶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3分;具有馆陶县美丽乡村(大学)经历、现在工资关系在馆陶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在馆陶镇社区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5分;2020年招录的13名馆陶县城市社会管理办公室人员,在职在岗的,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3分。以上人员如被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2025年7月底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否则予以解聘。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1年11月8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5)现场填写《2021年馆陶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6)符合放宽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单位为其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小镇所在乡镇、现借调单位、馆陶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馆陶县城市社会管理办公室人员,需提供单位为其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馆陶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7)馆陶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8)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三)资格审查(2021年11月12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四)组织考试
1、组织笔试考试(2021年11月13日)
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县城主城区,笔试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到考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公布笔试考试成绩(2021年11月13日)
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进入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评卷结束后,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笔试成绩。
3、组织面试(2021年11月14日)
面试考试地点设在县城主城区,面试考试当天凭本人身份证到考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
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最终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读面试成绩。
4、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馆陶镇向县财政申请。
拟聘用人员与馆陶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人事档案由馆陶镇委托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最低服务年限3年,服务期限内被聘用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如被聘用人员是馆陶县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则需要放弃原身份和待遇,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之后,方可与馆陶镇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提供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