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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发布时间:2021-11-09 10:56     浏览量:102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ujs.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以学校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应聘者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国(境)外学历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均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与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公告,报名采用网络邮箱(jsdxgkzp@126.com)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

3.报名相关材料通过报名邮件附件提交,其应分为以下两方面上传:

①《江苏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的PDF扫描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还需另外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应聘岗位编号+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请勿将报名表和证明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未按照要求发送邮件者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报名缴费

1.缴费金额: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每人。

2.缴费资格:经资格初审通过,并收到缴费通知后才具备缴费资格。

3.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4日,未按时完成缴费确认者视为无效报名。

4.缴费方式:收到缴费通知的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缴纳报名费(二维码获取路径届时会在缴费通知中说明,短信或学校官网或邮箱告知),缴费时按照“应聘岗位编号 +姓名+联系方式”备注缴费,如不备注信息将无法确认缴费情况,后果自负。

5.未收到缴费通知自行缴费的,或报名缴费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招聘考试的,或重复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江苏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后期资格复审、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数达到或超过开考比例即可开考,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岗位数进行相应核减、取消,或降低比例开考(一般不得低于1:2)。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应聘人员考核工作包括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各岗位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1.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试讲)人员,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试讲)。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仅包含笔试与面试的,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暂定于2021年11月27日进行,具体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通知。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大学网站(www.ujs.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2.技能测试(试讲):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备课授课水平与专业素质,测评办法和要求将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面试办法根据考试安排现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试讲)成绩×2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考核方式仅包含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二)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初审全部结束后,以江苏大学(www.ujs.edu.cn)网上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在笔试之前,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即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身份证、相关证明文件等,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由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考核。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到公示拟聘用人员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1.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体检不合格(含未按时完成体检)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是否递补。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3.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大学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公示通过2个月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应届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引进人员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江苏大学人事处

电 话:0511-88780061

联系人:潘老师、王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人:汤老师

江苏大学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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