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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面向2022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 11:25     浏览量:1513

根据临安区教师队伍现状以及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面向202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94人,其中普高9人、初中41人、小学42人、特殊教育2人。各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专业要求、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22届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1届毕业生,下同):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至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下同),户籍不限。

2.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本科毕业生。年龄18至35周岁,户籍不限。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2)综合成绩排名在前50%;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专业艺术类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7月底前,下同)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普高和初中岗位的学科要求按所呈报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两者要一致;小学岗位的学科可以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符合其中之一。报名时无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暂缓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以所呈报的学历专业为准。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3.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1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时—12月3日中午12时。如有需要可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及岗位报考情况作出调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区教育局以赴各高校开展招聘会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以各高校公布时间为准。现场报名已招聘满的岗位,不再接受网络报名。

2.网络报名:

(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临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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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招聘入口—招聘微官网报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临安教育—招聘入口—招聘微官网—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2)登录招考报名平台:(http://laqjyjzp.ehrel.com)

仅注册不报名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11月15日上午9时—12月3日中午12时。

各招聘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资格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第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考核方案须经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学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 要求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考核包括专业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等方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该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关节,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四)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linan.gov.cn/n)、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不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在聘用后1年内未取得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临安区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人才政策根据区有关文件执行。

2.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疫情防控需求,具体要求以各招聘学校通知为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109809

咨询电话:

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区教育局:0571-63805979、63721938(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监督电话:0571-63926061、63723364(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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