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平,打造便民、规范、优质、高效的城市管理服务队伍,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自愿报名,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5名,主要工作内容为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及文书材料处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等。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分别派遣到局执法一股、执法二股、执法三股协管员岗位工作。
(二)待遇:工资每人4.5万元/年(包含社保) ,同时接受岗位考评等。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18—40周岁(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计算)。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男性(工作原因夜间偶尔需要加班)、马坝城区居住者优先考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从事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地址
本人可持报名所需资料到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股报名,或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邮箱(zjjrsjcg@163.com)。
(三)报名所需资料:
1.《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见附件,须本人签名)。
2.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五、选人形式
根据报名人员的实际情况组织笔试、面试,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且分数高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前7名作为考察人选。综合报考者的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5名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则取消录用资格。经核查无误后,在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一楼大厅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委托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上岗。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统一集中闭卷考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写作能力。
(二)面试
面试以100分为满分,面试时长为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综合报考者的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地点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自愿放弃、不能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退役等证件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股,电话:0751-668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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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6月5日
原标题:2024年韶关市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ujia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638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