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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清远市连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13:27     浏览量:65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连州市人民政府《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按照公开、公正、择优聘用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市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政治素养良好,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四)具有律师职业资格证并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

(五)熟悉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金融等方面法律法规;熟悉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以及文字表达能力;

(六)工作责任心强、沟通能力好。

二、工作范围

(一)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提供合法性论证意见;

(二)参与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重要合同的协商、起草、审核、修改文本或提出法律意见;

(三)参与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四)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调解或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

(五)为市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

(六)为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七)处理市政府交办的专题咨询调研、社会风险评估等法律事务;

(八)为市政府领导履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采取现场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服务,主要是通过参加市政府涉法事务的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商务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行政裁决案件等形式,完成市政府的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是指法律顾问对市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法律顾问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

(二)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三)在聘任期间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市政府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

(四)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市政府利益或者形象的活动。

五、聘用年限及费用

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费用为每人每年3万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和国家赔偿等案件代理费另行计算,聘用时间为两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的聘任合同为准。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24日

(二)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连州市司法局法制股邮箱lzsfj_fzg@gdqy.gov.cn

现场报名:本人持报名材料至连州市司法局法制股办理。

(三)报名资料

《连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附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从业经验丰富,曾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者或具有固定工作团队者优先。

七、聘任考察

连州市司法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提出法律顾问聘任人选,报市政府审定后公示。

正式聘用人选将在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连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联系电话:0763-6616620

邮箱:lzsfj_fzg@gdqy.gov.cn

地址:连州市连州镇番禺路238号连州市司法局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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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原标题:连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zhou.gov.cn/xxgk/tzgg1/content/post_1877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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