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创建于1955年,是隶属于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公益二类财政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目前有4个园区,分别位于海曙区及高新区,因幼儿园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
教师1名;出纳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性别 | 岗位 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 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幼儿教师 | 女 | 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工作 | 学前教育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市 户籍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历届生,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3.30周岁以下。 |
出纳 | 女 | 负责幼儿园财务报销、会计凭证录入、收费等出纳相关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等 | 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 本市 户籍 | 1.40周岁以下; 2、具有初级会计证书及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具有一年以上事务所工作经验 |
四、招聘报名及面试要求
(一)网上报名
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需要提供个人简历(详见附件)、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资料,所有资料以WORD形式打包发至邮箱:405669625@qq.com(请务必在邮件上标注: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4日
咨询电话:87268500 胡老师
(二)资格审查
按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筛,通过初筛进入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三)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面试内容:综合素养、教育教学能力(绘画、自弹自唱、自备舞蹈、试讲)
2.后勤岗位采用面试和现场操作方式。
五、体检、政审录取
1.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提供政审资料“无犯罪证明”,本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准入查询。
3.体检、政审均合格者,将录用名单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
六、聘用待遇
1.招聘的编制外教职工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编外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2.工资待遇按《机关一幼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执行,劳务派遣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2024年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jgswj.ningbo.gov.cn/art/2024/6/3/art_1229047317_4396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