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崇信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需求
本次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人员4名。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普通医学院校毕业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吃苦耐劳,纪律性强,现实表现良好。
5.优先条件:临床医学专业优先;取得资格证者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报名、资格审核事宜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崇信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综合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向东70米)
联系电话:0933—6121528
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完成后,请随时关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布信息,等待电话通知,安排考试。
五、招聘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用,总成绩并列者,按理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六、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三个月,工资、福利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崇信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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