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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0 10:27     浏览量:988

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和《市委人才办 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结合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要,拟开展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港航建设维护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岗位为船舶检验(图纸审查)。岗位人才引进条件详见《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及职数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岗位具体条件见《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及职数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yichang.gov.cn/)、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等方式发布《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编号打包发送至岗位对应的联系邮箱(见附件1)。

(1)《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需本人承诺签字,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明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保存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用人单位同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及时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告知。

4.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

(三)考试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只安排面试。面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适时组织实施,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1.资格复审:用人单位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交《宜昌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原件(需本人承诺手写签名、贴1寸登记照片、A4正反打印),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上注册打印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和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告。

2.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面试成绩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用人单位网站上公告。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研究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报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同意,确定聘用人员,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将引才情况及结果报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备案

经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及时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岗位需求及职数表》中所列的内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及时关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用人单位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0717-6738516

举报电话:0717-6346812、0717-675203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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