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地点在杭州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授权,承担专利快速预审、辅助审查、快速确权等辅助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和协同保护工作,开展侵权判定咨询、纠纷调解等工作,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等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的研究和成果推广。加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浙江分中心牌子。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2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24年7月底前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底前。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按照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照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人,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受录用人员享受带薪年假、体检等相关福利。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即日起-6月19日17:00期间,通过以下链接或二维码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综合测评表》(附件2);
(2)其他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英语等级证书;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及其他可用于证明学习、工作实绩的材料。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6月7日-6月20日。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短信推送考生。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设定的最低开考人数比例见招聘计划表。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条件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编外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综合测评。各岗位均采用报名人员自评、招聘单位复核方式,对报考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测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入围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6日
(2)地点: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文二路218号)
(3)审核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请提供学校证明或三方协议等证明材料),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工作经历的工作成果、劳动(聘用)合同和相应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招聘单位保留复印件。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并一次性安排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2.面试
(1)时间:初定2024年6月29日
(2)地点: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文二路218号)
(3)内容:主要测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最终成绩相同的,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录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编外入职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终成绩相同的,综合测评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网站: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门户网站(https://zjippc.zjamr.zj.gov.cn/,“通知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格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监督指导机构及联系方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人事处,0571-89767181;机关纪委,0571-897692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571-56788328。
附件:1.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综合测评表-岗位1.xlsx
附件: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综合测评表-岗位2.xlsx
附件: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综合测评表-岗位3.xlsx
附件: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综合测评表-岗位4.xlsx
附件: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度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综合测评表-岗位5.xlsx
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jippc.zjamr.zj.gov.cn/web/details/2eec82e3b4be4023ad15fdec52e7b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