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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丽水市庆元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1 12:42     浏览量:1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申报,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8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 招生对象

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具有庆元县户籍,立志从事教育工作,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具体名额及批次见学校招生简章)。

二、 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数(附件)

三、 招生方式与录取条件

实行“招生与招录并轨”的方式,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在提前批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为准。

2.招生实行按户籍以县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符合条件考生按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本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

3.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庆元县教育局。

4.庆元县教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面试,并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上报招生院校。

5.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1∶1进行拟录取,名单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并上报招生院校。

6.被录取的考生与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社保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四、 就业政策

凡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定向培养并被录取的考生,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由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分配到相应学校任教,服务期为6年。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教育局不再负责落实就业任教工作。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庆元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01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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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数

庆元县教育局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原标题:庆元县2024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qy.gov.cn/art/2024/6/7/art_1229432649_5314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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